如果离婚诉讼被提起,但财产被隐藏,法院的证据收集将导致更少的分数。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发现原告陈某故意隐瞒共同财产。法院通过调查取证,最终依法分割了共有财产。

2-014年,(女)和李某(男)在和女儿(前夫所生)的集体土地上修建了一栋两层楼的楼房,并对其进行了改造。这座建筑是非法的,没有合法的批准程序。李某从大楼建成后就一直住在里面。2015年8月24日,陈某和李某登记结婚。婚后,这对夫妇的感觉大体相同。2017年5月25日,当地人民政府(甲方)与陈某(乙方)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规定乙方的账号为2 1。甲方对乙方房屋、装修及配件的补偿金额为552,871元,其中房屋补偿118,602元,装修及配件补偿175,097元,临时安置补助费28,800元(3人),其余为搬迁补助费、各项奖励费及118㎡安置宅基地。

李某因建筑停水停电而无法生活。自2017年6月起,李某离开其在陈某的住所,返回湖南平江,与陈某分开居住。陈某于2017年6月7日收到525227元的赔偿后,于同年7月3日全部撤回。在诉讼中,陈某表示:李某未向该房屋出资,该房屋未被征用。这是非法建筑,他没有得到征用补偿。

经被告人李某申请,法院获得证据证明依法取得了赔偿金并将其转移

199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土地除外)的补偿属于原被告婚后的共同财产,但该房屋是在集体土地上非法建造的,政府给予的50多万元补偿是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位置为依据的。陈某的住所是当地的村庄,被告是平江的住所。因此,宅基地的安置和土地带来的增值,包括各种搬迁补偿的奖励,应属于陈某的母亲和女儿,而不应被承认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因此,法院裁定,原被告夫妻的共同财产为:1。住房补偿118,602元,2。装修及附属补偿175,097元,3。临时安置补助费19200元,三项合计312899元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考虑到房子的出资和照顾妇女的利益,财产应该分割得更多。然而,陈某起诉作出虚假陈述和故意隐瞒财产转移,这应该减少。因此,共同财产的平等分割(补偿征收)更为公平合理。《婚姻法》第

199条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瞒、转移、出售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获得较少或没有区别。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也应诚实守信,尤其是在审判中的陈述应实事求是,否则一旦发现故意隐瞒财产转移,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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