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眼里,国有企业比普通企业更注重公众形象,更有“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然而,他们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购买“日本车”深感失望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8月30日,中国人寿一次性购买了一汽、丰田生产的538辆“卡罗拉”轿车,作为一线现场考察的专用车辆。双方在北京举行了盛大的交接仪式。据说这是一汽丰田官方购车史上最大的订单。
中国人寿激怒了一些网民他们认为,中国人寿的标志包含“中国”一词,应优先购买自有品牌的国产汽车,以支持“中国制造”然而,在中国汽车行业整体表现低迷的时候,很难接受其高调购买“日本车”一些网民表示,他们将抵制这一举措,并表示未来不会购买中国人寿的保险。
老吴今天将与大家分享:中国人寿和一汽丰田分别是什么性质?国家是否要求国有企业优先购买“国货”?国有企业购买“外国品牌”是否“不爱国”?

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上市的公司2016年,它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人寿保险公司。其控股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一家国有特大型金融企业。它已经连续17年进入世界500强,2018年排名第42位。
中国人寿是财政部履行投资者职能的24家中央金融企业之一。从国有企业保留的“行政级别”来看,它是一个副部级单位。其官方网站称:“财政部代表国家持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全部股份,并行使股东权利。”2012年,本集团的领导层由中央管理,并由中央政府任命。“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这是一家经商务部批准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数据显示,出资方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一汽李霞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公司和丰田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中外双方的股权比例为50%: 50%
一汽丰田官方网站称,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荣获中国机械行业500强企业、天津市10强企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00强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外商投资先进企业奖等多项荣誉。

国有企业采购自主权
首先,应该指出,国有企业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其采购资金也不是财政资金因此,政府采购法不适用于中国人寿的采购行为
与此购买行为有关,即2015年12月国家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然而,实施意见并未规定中央企业是否应优先购买国产汽车。
金融企业是企业,国有企业是企业,中央金融企业本质上还是企业购买企业完全是一种民事行为。从总体趋势来看,国家对国有企业收购行为的限制越来越少,这是对国有企业独立经营权的尊重。国有企业管理者不断面临市场竞争和绩效考核的压力,其内部治理机制将自觉实现采购行为的合理化。此外,每个国有企业都有自己的生产经营特点,国家不宜为其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
然而,4月24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制定了一套《国有企业采购操作标准》,试图对国有企业实施统一标准。然而,老吴认为操作程序只是锦上添花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财政部2018年颁布的《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取消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原有要求,以更好地发挥企业的自主决策权,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因此,中国人寿作为一家中央金融企业,在购买业务车辆时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自身需求。
从规章制度的角度看,《关于实施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新购置的车型营运和营业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18万元的购车价格和1.8升的废气排放量以内据估计,目前中型花冠的价格约为13万英镑,符合上述要求。
从对商务车的需求来看,中国人寿首先要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营,其次要节约运营成本实用性强、可靠性高、油耗低的紧凑型车是首选。花冠可能正好满足它的需要据说,由于其高性价比,今年1月至7月,卡罗拉在同级别市场上处于销售的前列。二手车的残值保持了同类汽车的最高水平。
总之,从规章制度以及自身需求的角度来看,中国人寿购买“日本车”没有错

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有人说,虽然中国人寿的做法没有违反各种规章制度,但作为一个中央级国有企业,它应该带头购买自己的品牌汽车,支持“中国制造”来履行其社会责任。毫无疑问,国有企业需要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但问题是,国有企业购买哪个品牌的汽车与履行其社会责任有关系?作为中外合资企业,
一汽丰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一般来说,在合资企业中,中国企业给予土地和厂房使用权,而外国企业给予品牌和技术。选择合资企业的原因是为了互补优势,得到他们需要的东西。外方着眼于中国巨大的市场和低成本的劳动力,而中方则希望尽快学习国外一流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合资是跨国公司实现本土化的重要途径在这种背景下,“外国品牌”的概念变得模糊不清
例如,丰田汽车不再是传统的“外国产品”,而是我们自己国家生产的产品,也属于“中国制造”它的大多数雇员是中国工人,按照规定向政府纳税。甚至50%的税后利润都流向了中国企业。如果对其采取歧视性政策,不仅一汽丰田会有经营困难,其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和维修店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其就业和税收。这些上下游企业大多是纯国内企业
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各类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国家应保证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企业是中央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就给予它优惠待遇或歧视性政策,并将市场主体分为“369等”
但是,由于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和认识不足,或者利益集团的游说或被“道德绑架”,一些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在招标采购中仍然关注企业的“构成”。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优化经营环境的通知》,特别提到一些国家单位根据所有制性质和所有制结构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例如,“不平等条款是为私营企业制定的,国内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受到不同的待遇。”“通知要求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清理和纠正这些问题
表明政府一直在尽力防止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的问题。目前,有人打着“爱国主义”和支持民族工业的旗号,今天抵制这个企业,明天抵制那个企业。这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但它给这个国家增加了混乱。这是一种典型的所有权歧视形式,其结果只会损害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任何诚实善良的公民都应该拒绝这种低劣的表现。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技术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下大力气。它必须通过优质廉价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而不是依靠国家的优惠政策和公众的支持。中国的汽车工业已经开放了二三十年,已经过了“幼稚期”。一些国内品牌已经走出国门。此时,有些人仍在等待“支持”,这实在不合适。简而言之,中国人寿作为一家自负盈亏的企业,在降低运营成本、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以及保持和增加国有资本价值方面负有最大的责任。如果一个国有企业有任何社会责任,它的责任就是为尽可能多的人提供保险服务和人身保护。此外,作为金融企业,应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至于是否购买“国产车”或“日本车”,这是它的日常运作,与所谓的“责任”和“责任”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