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许多人一直认为,只有拿到离婚证书,离婚才能真正被视为离婚。如果离婚是由法院决定的,还是我们必须去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对吗?
网友咨询:
法院判决离婚,你不去民政局再做离婚证明吗?

云南小瑶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莹答:
经法院判决并调解离婚后,您无需向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一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第二,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上述协议,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它可以决定离婚。后者夫妻可以在法院达成协议,法院可以进行民事调解,双方调解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和调解离婚后不需要从民政局取得离婚证。夫妻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在办理婚姻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时,可以使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陈宇莹律师,
分析:
关于法院诉讼中的离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反复教育仍未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陈宇莹律师,256岁+199岁,擅长根据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每个案件制定最佳方案。受到了各方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