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领导小组成员、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兆元表示,根据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委的文件要求,安徽省已实施了相关捐赠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增值税政策等。并免除一些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例如,从2020年1月1日起,生产防疫关键材料的企业将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补贴。对于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将予以豁免;捐赠用于防疫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卫生部门进口的防治材料免征进口关税等。
此外,在金融服务方面各级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将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防疫重点担保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的担保率。
对感染新皇冠肺炎的个人的担保贷款可延长至一年,并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对防疫重点企业明确财政支持融资和贴息,重点担保企业可享受人民银行低利率专项再融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贴息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的50%执行。
据了解,通过协调预算资金、调整和优化结构、筹集和支持储备资金、争取中央政府支持等渠道,基金安全将得到加强。截至2月9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防疫经费57.8亿元,实际支出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3.8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0.9亿元,主要用于防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防疫等专项补助。
市场之星·安徽财经网记者吴/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