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公司的风险_投保基金公司就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网快讯(记者赞李秀)中国证券报记者12月31日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公司”)获悉,为有效履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流动性支持基金的发行和管理职责,确保业务规范运行, 保险基金公司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流动性支持管理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业务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9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条例》作为《条例》的配套制度,《条例》遵循“内容精炼、重点突出”、“要求明确合理”、“急需先行、逐步完善”三项原则。该规则详细规定了流动性支持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规定了证券公司在获得流动性支持时必须履行的义务和程序,并规定了流动性支持资金的使用限制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规则》共20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明确贷前事项,保险基金公司审核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制定《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基金使用计划》,并提交中国证监会二是明确合同签订等事项,细化合同关键条款,包括贷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第三,明确证券公司应提供充分担保,并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四,流动性支持基金必须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展期不超过一年。五是细化贷后监督管理工作。证券公司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和保存相关信息。六是强化问责和处罚措施,保险基金公司有权对违反合同的证券公司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其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保险基金公司表示,如有必要对《规则》提出意见和建议,可登录保险基金公司(www.sipf.com.cn)官方网站进行反馈。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声明,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所有标有“来源:中国证券报网”的作品均属于中国证券报和中证网《中国证券报》网络版和作品作者共同声明,未经《中国证券报》网络版和作者的书面授权,任何组织不得以其他方式转载、摘录或使用上述作品。该投资教育基地所有表明来源不是中国证券报网络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重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读者服务和传递信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投资和教育基础与其观点一致。中国证券杂志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同意的人应该向原始来源单位主张权利。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