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2020年第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福州市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下一季度公告再次发布之日。< p>

据了解,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10月和11月,无贴息贷款的个人贷款使用率分别为92.93%和94.17%,有贴息贷款的个人贷款使用率分别为95.36%和95.92%,处于正常流动性状态。根据《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平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4号)的规定,“如果上季度两个月内80%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95%,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整系数α为1.0”,2020年第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整系数α继续为1.0。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单职工为50万元。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下一季度公告再次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