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安局原局长_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原局长贝冰被决定逮捕 涉受贿罪

《北京青年报》记者10月26日从最高法院获悉,广东省清远市前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贝冰(中共)被控受贿。调查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完成,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的管辖范围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几天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的贝冰。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贝冰,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西昭平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2月参加工作。他拥有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文凭和文学学士学位。

据了解,他曾于2013年6月担任清远市清新县委书记、清远市市长助理、清远市副市长和市公安局局长,并于2019年5月接受调查。

温家宝/北京青年报记者孟徐亚

编辑/张莉

校对/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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