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实施医疗保障和扶贫行动计划,泉州市医保局会同泉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叠保险准确扶贫医疗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国家及省级穷人医疗保险档案,进一步减轻重病患者和贫困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
泉州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降低大病医疗保险免赔额,提高报销率。从2019年8月1日起,统计部门公布的泉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免赔额调整为去年泉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从18606元下调至18044元,下调562元。在结算年度,参保居民将在自付费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发生费用,扣除免赔额,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分段补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一期报销率从55%提高到60%,缴费率提高5%。城乡居民在灾难性健康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每人共领取25万元。
"多亏了新政策,我们再报销近2000元."黎城区普明社区的庄先生知道负担进一步减轻,真诚感谢他。庄先生的父亲因肺部感染于今年7月和8月住院两次。他恢复得很好,但是他的家人被高昂的医疗费用所压垮。据市医保局基金和治疗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介绍,庄先生父亲两次住院总费用为13.66万元,其中11万元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6万元已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5万元在个人年度累计缴费范围内。扣除免赔额18044元后,进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为32000元,庄先生可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约19200元。根据调整后的起征点标准和报销比例,庄先生只能报销17,200元,而根据新政策,庄先生可以多报销近2,000元。
与此同时,泉州建立了国家和省级农村贫困人口备案制度。最低支付线将再减少50%,补偿率将再增加5%,上限线将完全取消。
据了解,该政策将惠及泉州市约600万城乡参保居民,特别是泉州市近4.8万农村贫困人口,他们已经建立了国家和省级备案制度。2019年1月至10月,8355名贫困人口和67297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实际报销率达到69.81%。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省级精准扶贫医疗覆盖保险、市级补充补贴等多重补贴后,实际报销率达到91.06%,大大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