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示范区发展目标_汪腾锋主持深圳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背景下律师发展论坛

11月29日下午,深圳律师协会在深圳律师协会会议报告厅举行了主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背景下深圳律师的发展”的大型论坛。本次论坛活动由深圳律师协会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办,深圳律师会等单位协办。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汪腾锋主持了论坛。《民主与法制》杂志主编刘桂明、Spotlight.com创始人兼总裁刘伟、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叶伟平、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李淳、郭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郭浩研究所所长安新作为嘉宾出席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

深圳示范区发展目标

几位嘉宾的发言回顾了深圳律师业的发展历程,探讨了新形势下律师业的瓶颈,想象了律师业的新机遇,阐述了法治城市示范、竞争政策实施和律师业务拓展的思想路径,指出了新形势下律师参与仲裁的相关问题和律师产业化发展的思想路径。

深圳示范区发展目标

演讲结束后,副总统汪腾锋就本次论坛的主题提出了三个想法:他指出,所谓的先进示范必须没有模式,没有模式,它不是模式,不是剽窃,它只能是一个想法,所谓的想法是前所未有的,具有开创性的。他说,首先,我们可以尝试在试点示范区设立试点示范法院。法院的听证机制可以由内地法官主导,香港、澳门、台湾等海外国家的法官协助。第二,律师的选择不仅要监控专业化和精细化的问题,还要要求律师具备战略性思维。例如,我总结了自己创作的艺术程序法,通过创造性思维,全面筛选出了具有政治意识、职业敏感和战略创造性思维的律师团队。第三,我们可以实行陪审团制度,既不是西方的陪审团制度,也不是中国传统的人民陪审团制度,而是由内地陪审员主导,香港、澳门和海外陪审员协助。他强调法官、律师和陪审员都必须检查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一点非常重要。

深圳示范区发展目标

本次论坛对深圳律师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深圳律师队伍的建设,推动了深圳领先示范区的法治城市建设。

深圳示范区发展目标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