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日_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新规定发布实施普通房地产登记业务4个工作日内完成

为方便起见,大洋网讯房地产登记将进一步加快。最近,新修订的《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实施,明确规定不涉及复杂情况的一般房地产登记业务,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应采用创新的发证方法和领证方法。电子许可证应在注册后同时发放。电子许可证和纸质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邮件或自助方式申请他们的证书。

简化房地产登记申请材料

本次修订按照现行房地产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各类登记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如证明、审查、备案、核准、核准、盖章等。没有根据的。为此,新的《条例》删除了“银行汇票收款通知书第一次付款”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登记证明材料。

为此,新《条例》第5条规定:“对于已经共享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文件编号等查询线索。,由登记机关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或内部核实获得,申请人无需提交。对于已纳入信息共享的证明材料,登记机关不得以必须在线获取证明材料为由拒绝接受申请人自愿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网上房地产登记附加”

为进一步落实“互联网+政府服务”和“最多一次运行”的国家决策安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了“房地产登记+金融服务”机制,选择了部分房地产登记服务,探索政府服务实行“零运行”和“不会议审批”。下一步,我们将借助互联网终端和微信公众号,结合身份识别、动态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继续加快房地产登记系统网络平台建设。我们将逐步实现申请人通过网络申请注册、填写和上传申请注册数据的功能,系统将自动搜索、比较和验证申请注册数据。我们将争取群众不离家申请登记。

为此,新《条例》明确规定:“登记机构应通过新的互联网技术和房地产登记系统网络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房地产登记服务的网上申请。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进入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视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于网上提交的注册案例,注册管理机构不会出具纸质受理回执,系统反馈被成功受理的日期即为受理日期

此外,在实行网上申请抵押登记和“不开会审批”后,为了防止群众“来回奔跑”,减少工作环节数量,抵押信息和销售申请信息从2019年2月起不再在房产证上标注。新《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其他权利,如抵押、注销抵押或办理信息等,不再在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地产证书、土地证书等)上标注。)的抵押登记业务(包括抵押优先、变更、转让和注销登记),如国有土地、在建建筑物和特许房屋,且不加盖抵押注销印章。申请人可通过“广州房地产登记”公开号码、24小时自助服务机或登记文件查询窗口查询抵押登记信息

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相同的效果。

新《条例》将登记期限更新为:“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的房屋首次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和未经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房地产登记外,其他房地产登记业务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机构将继续优化工作流程,为房地产登记营造更快、更便捷的政府服务环境。”

在发放证书方面,广州已逐步启动房地产登记电子证书的发放工作。为此,新《条例》规定:“在实现房地产登记电子许可证后,电子许可证应在登记簿上登记后同步发放,权利人可在手机客户端通过微信小程序身份认证后阅读。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和备案材料。”

违背诺言者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新的《条例》规定:“如果不诚实的被执行人向登记机关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树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登记,登记机关将不受理申请,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执行法院书面同意将申请人列入不诚实的被执行人名单所要求的申请除外。”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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