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一般都经营着规模较为庞大的资产,并且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许多其他企业当中拥有着自己的权益。那么集团公司设立有什么要求?

网友咨询:
集团公司设立有什么要求?
刘瑞凤律师解答: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目前所知集团最低标准是: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2家子公司;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刘瑞凤律师补充: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