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上有很多贷款工具,也有很多商城买东西都可以分期付款。很多实际自己没有钱的年轻人们为了追求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为了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生活品质,头脑一热就使用了贷款或者分期付款。而且一般的情况下,他们是不会看具体的合同条款的,只是粗粗的看了下每个月要还的钱,就着急忙火的拿钱买东西了。

这位姑娘就是个糊涂蛋,她用分期买了一部手机,贷款的时候显示总共是17000元,但是当她每个月按时还款还了8个月,感觉有点不对劲,怎么每个月的金额都在增加,感觉越来越多了。

这她才仔细的看看整个贷款的合同。合同显示总共贷款17000,每个月还款是1146元,一共是30期。这一算,姑娘才吓一跳!还款总额居然是34380元,扣除本金和利息17380元,多出来的部分核算成年息居然达到了40.8%,远远超出了一般合理的利率范围,也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不能超过24%年息的规定。

旁人问,姑娘你贷款的时候没算过要还多少钱么,姑娘说当时业务员说的是利息有7000多远,姑娘想的是30个月还,每个月也没有多少,所以就没当回事。
当她再问贷款公司的时候,贷款公司的回答是利息就是7000多,但是还有其他的费用,除了本金,还有月息,还有管理费,客户服务费,保险费等各项杂七杂八的费用。核下来就是42%的年息。

律师告诉我们,这其实就是贷款公司借别的名头设立的利息,是为了躲避国家的政策。本质上就是高利贷。
各位看官,快去看看你的贷款合同,是不是有什么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