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纠纷_ 变更抚养权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_争夺抚养权

抚养权纠纷

 

近日,定远法院张桥法庭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剑拔弩张的局势得到扭转,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小艳撤诉。

2017年小张和小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约定双方长女和次女均归小张自费抚养,小艳享有探望权。离婚后,小张长期在外务工,多数时间孩子就由小张父亲帮忙照料,小艳探望孩子时发现该情况后非常不满,为此双方还多次为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小艳遂将小张告上法庭,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小艳的诉求,小张表示在离婚的时候,小艳就自愿放弃了子女的抚养权,已明确由他自费抚养,且他有能力抚养和教育小孩,两个小孩现在感情深厚不能分开,所以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

承办人李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审阅了案件材料,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李法官分别对双方开展动员工作。小张表示,理解小艳作为母亲的心情,同意小艳可以时常过来探望和照顾小孩或者带孩子去小艳的这边居住。小艳也表示,自己也是心疼孩子,以后自己也会多去探望孩子,即使双方离婚了,也会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最终,小艳主动撤回起诉,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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