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景田的凌女士一家,遭遇了这样的麻烦事,家里的老人过世5年了,他们在办理老人银行账户取款销户时,同样的证明材料,不同的银行却有不同的操作。
凌女士一家住在景田路市政生活区,她的公公万先生2014年3月5日因病去世。因为子女放弃了对万先生财产的继承权,所以他的遗产全部留给了婆婆周女士。后续,家人在收拾万先生的遗产时发现,万先生除了市政生活区的这套房子以外,还有两个银行账户,余额分别为10万元和3900元。

因为家人都不知道两个银行账户的密码,凌女士和婆婆周女士就拿着死亡证明、公证书、银行存折等相关资料,先后去了两家银行取款销户。
当事人凌女士说,中国银行的客服就说我们的公证书上只说了上述财产,就是指市政生活区的那套房子,银行账户这些没有明确提出归属问题,所以就不让我们取钱,但是建设银行那边效率就很高。两个小时就帮我们办理好了,取走了10万元,并且销户了。

一家银行账户的10万元,凌女士和婆婆周女士拿着相关资料,顺利取款并做了销户处理。但是她们去到另一家时,却被银行柜台以公证书中未明确银行账户归属为由,拒绝办理取款销户业务。从2014年至今,她和婆婆周女士去了多次,银行的工作人员都拒绝了他们的要求。银行卡里这3900元,也就一直在账户上挂着,谁也动不了。
凌女士表示,这3900元钱也不多,但它明明就是私有财产,我们也都做了放弃遗产的公证书,现在我婆婆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他们银行这样做不是侵占我们的私有财产吗?我们又不知道密码,等我婆婆也过世了,这些钱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央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此前曾就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支付手续问题联合下发通知。通知称,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现在凌女士和婆婆周女士开具了有效的公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也一应俱全,那么银行为何不让他们取款销户呢?

记者对银行工作人员说:你看公证书这一栏明确提出的是,上述财产全部由周女士继承,而结合上下文,我们看到这份公证书里只提了市政生活区这一套房产,并没有提及银行账户等其他财产。毕竟子女放弃的是房屋的继承权,银行账户这些不在里面的话,我们就不敢帮你们取款销户,我们规定确实是这样的,没办法帮到你们。

经过现场多轮沟通,银行出具相关证明,由周女士到场签字申请继承银行账户存款,并承担后续可能引起的经济纠纷责任。目前,周女士已经将银行账户的资金3900元转存到自己账户中,这件事件圆满解决。
律师表示,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继承权证明书存在继承财产表述不明确的,银行拒绝办理取款销户业务是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