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张扣扣案的死刑复核裁定书已经公开了,原本之前写过张扣扣事件我也懒得再说逼叨什么了,然而当我看完那份无聊的裁定书后,我改变了主意。
这奇葩的长篇大论,我耐着性子看完了!所以我一定得说点什么……
一、该裁定书中所述:23年前用棍子打死张扣扣母亲的是王家老三,但其未成年所以轻判!
然而在庭审现场辩护人问张扣扣“打死你妈的是一个人,你为何杀三个人?”时,张扣扣是这样回答的:“老二老三一起打的我妈,然后王自新(王家父亲)还说往死里打,打死老子顶着。说完他们用棒子将我妈打死。”
请问,是不是已经证实了张扣扣所说该内容是“扯淡”了?所以裁定书中才会写打死人的仅是王自新家三儿子王正军?如果是的话,证人呢?证词呢?
难道要像23年前一样,把王正军的哥哥王富军的话当做证词吗?真的是谬古今之奇谈了,连古代的人都知道,涉案人员的证词是无效的,只具参考性不具佐证性!
二、裁定书中写道,当年张扣扣母亲被棍棒打死,共有6名目击者,他们的证词相互印证所以得到了这个结果!
而那六个目击者是谁却没有写出来!不难想象,张扣扣、张扣扣的姐姐、张扣扣的父亲、王自新、王家二字王富军、王家三子王正军!
这里已经是6个人了没错吧,然而这六个人全都是涉案人员,并且张扣扣和其父亲既然对只有王正军打死人一事默认,为何事后又要说“并非老三打死的人?”
在北京晨报中,张扣扣的姐姐张立波说:“最让张家人不能接受的是,当年用木棒打死人的是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而法院最终认定的却是王家的老三王正军。那个棒子从屋里拿出来,并不是在马路上捡的,马路上哪儿有那么多棒子给他捡。”
三、裁定书上表示,大家是对当年判刑过轻才会产生同情,然而这一系列行为是张扣扣母亲先朝王富军脚边吐口水引起的。
我想问问,这个观点又是谁说出来的证据?王富军自己吗?毕竟当时就6个目击者,那你看看张家的人是怎么说的。
根据《北京晨报》的采访,张扣扣的姐姐张立波这样描述:当时其母亲从路边过去,但王正军口中一直在骂她,作为一个女子你不骂她她怎么会回嘴骂你呢?这一回嘴,双方就打起来了!
为什么不采用张立波的证词呢?毕竟她也是目击者啊!
四、裁定书上写,张扣扣和他的家人说原判不公,那不过是找个借口罢了!是为了他滥杀无辜所准备的挡箭牌!
我觉得这话就说的很对头了,张扣扣脑子有问题,所以突然发疯想杀几个人,杀完人后又用以前的事情来搪塞!
这可能不仅仅是脑子有问题了,我估计这人就是个傻逼,不然怎么能这么蠢呢?
不过这傻逼的行为,和裁定书最后的介绍却是有些矛盾,明明说张家无精神病史、身体健康的嘛!既然如此,张扣扣又不是为23年前旧案不公,他为什么要杀人呢?杀人动机是什么?
五、该裁定书上开头就写到的,王家赔了张家经济损失9639.3元。这写的就太大方了,你是真的想笑死我?
据悉,支付丧葬费后,张家实际拿到的赔偿是1000多元,在《北京晨报》中具体指出到1500元!而具体的理由是嫌疑人年龄太小没有偿还资格、并且是普通家庭!
没错这是故意杀害一条人命后的赔偿!而王家第三子王正军接下这个锅后,判刑七年,经过减刑后三年多出狱!
随随便便减了一半的刑,我感觉智商受到了侮辱,他一定在被判刑的期间写了一部《相对论》!
上面说到,王自新家是普通家庭,张扣扣的姐姐张丽波说,“人家是当官的,当时很多人出来做假证!”
当官?王家的大儿子王校军案发时履历上就写着当地的庙坝乡政府任党政办主任,后来又成了乡长!哥三个中两个就职房产局和旅游局中的要职,真是好一个普通家庭!
这一条裁定书,我也懒得一一说了,建议有兴趣的朋友去网上自己搜了看看吧,1万多个字,真是可劲的“详细”!然而网友们似乎不明白这裁定书的良苦用心,可劲的在下面说,你看看这说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看得我忍不住一个个点赞!
不得不说,非常详细的一篇扯淡论,至于有用证明、信息却是寥寥无几!想必对于很多人来说,十个字足以描述这万字长篇“说了一大堆,我都没看懂”!
张扣扣的事件我真不想写下一篇了,每次写来都是须发皆张、惹人怒;目眦尽裂、无奈和……
而今事已至此,唯有一声叹息!只不过如果我们都默不作声,那法律将永远是没有血肉的躯壳!就如《人民的名义》中贪官陈清泉所说:“法律的依据,我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