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暴风
导读:
我们现在的生活,跟几十年前比,变化是难以想象的大,而且是体现在方方面面。光哥有时在想,如果在几十年前,有人意外成了植物人,过了这些年之后,他重新醒来,看到眼前的景象,会不会觉得自己是穿越了,哪哪都不适应呢?不说别的方面,就拿现在的道路情况来说,车辆越来越多,道路越修越宽,车道设置越来越多,信号灯更是越来越复杂,别说他们,就是正常人去到陌生的城市,都有可能被路况给搞的晕头转向。不过不管路况怎么变,我们只要是按红绿灯的规则来,就错不了。今天暴风要说的是,行人闯红灯有什么后果?浙江女子闯红灯,获刑3年赔117万!

从我们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传授给了我们过马路的规则,而且现在我们有了孩子,也是这么教育他们。这个规则可说是没人不知,但是做起来的情况就有差别了,不管是在哪个城市,我们都能见到行人闯信号灯的情况。大部分情况下,如果当时没有交警或者指挥者,这些人就会有闯红灯的想法,在闯的时候,有人还十分留心来往的车辆,有人干脆是不管不顾一顿狂奔,尤其是现在出了礼让行人的规定,这部分人就更肆无忌惮了。如果闯红灯的时候,没什么车辆还行,一旦有车辆,速度很高的情况下,很容易出事,要么是仅行人伤亡,要么会引发更多的伤亡和损失。

有一天傍晚17点35分时,一个姓谢的浙江宁波女子,在闯红灯时撞倒了一辆电动车,结果电动车上的2个人都受了伤,电动车也严重的受了损。按理说这种情况下,这为女子最应该做的事是拨打120,然后再打122,但是她没这么做,她爬起来之后就逃离了现场。

后来送到医院的时候,那2名伤者中的1名,错失了最好的治疗时机,最终没能救活。伙伴们都清楚,如果谢女士当时并未逃逸,而是及时救助伤者,最后可能不会有人死亡,而且承担的责任也不会像逃逸那么严重,因为她选择了逃逸,所以造成了事故性质的改变。

后来不久,警方将谢某捉拿在案,她的家属替她赔偿了受害者5万元钱。交警方便给出了这起事故的定性,认为谢某因为不按信号灯通行,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需要负这起事故的主责;受害方电动车驾驶人邓某违反交规,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负事故的次责。近日,公安部门对谢某提请公诉,起诉她交通肇事之罪的行为。受害方的家属提请了附带的民事起诉,要求谢某赔偿死伤者的医疗、丧葬、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等共计189万元的损失。

在法庭上面,谢某当场予以认罪,她也阐述了当晚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当时的天气刮着风下着雨,她行进的时候打着伞,并没看清路况,所以才会撞上了邓某的电动车。出事以后,她心里也十分慌乱,看到对方2个人倒地,自己也没什么大碍,加上自己是闯红灯,就怕对方会讹诈自己钱,所以在自己爬起来后,第一时间选择了逃跑,甚至都没去查看下伤者的情况,更没有拨打报警的电话。

最后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谢某的行为,先是违反交规,后又造成1人死亡,且在事故后逃逸,所以她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之罪,依法宣告谢某承担事故70%的民事责任与赔偿。最后法院给出了一审的判决:谢某获刑3年,并依法赔偿受害人所有损失,共达117万元。
暴风总结:
暴风看到这起事件后,感觉特别痛心。现在很多的机动车司机,都很注意遵守交规,这当然与严格的扣分或是罚款有些关系;但是很多的行人或电动车,他们在这方面的意识特别淡薄,要么是闯红灯,要么是不按车道行驶,存在很大的侥幸心态,出了事还不按规定救治伤者,或是报警求助,反而第一选择是逃逸。这起事故里,不管是受害方的死亡,还是谢某最后的牢狱罚款,都缘于对交规的无视,真心希望伙伴们以此为鉴,什么时候都要遵守交规,你们对这场事故有什么想说的?该不该怎样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