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城市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
写字楼、工厂、大型城市综合体
的建造、居民房的装修等等
都离不开电焊施工作业

而电气焊割属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
作业现场火花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案件
一
8月22日8时许,马鞍山消防接到报警称某地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马鞍山消防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迅速施救,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该起火原因为电焊引燃承重柱下方可燃物而引发火灾。该地施工现场由领班周某安排,当日上午施工现场的电焊作业人员 陶某、张某均无电焊操作证。
处罚结果
当事人陶某、张某涉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陶某和张某处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周某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款第四项,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综上所述对违法行为人 周某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辖区消防大队对该单位施工方作出1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8月23日上午9时许,马鞍山某钢圈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马鞍山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迅速施救,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该起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为该公司工人杨某和李某在进行电焊作业时焊渣掉落引燃喷漆房风机管道下方可燃物所致,且 杨某无电焊操作证。
当事人杨某和李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分别进行400元和100元的处罚,其中杨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对其作出 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辖区消防大队对该单位作出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不禁发出疑问
电气焊这么容易起火
那在日常工作中应该注意什么?
电气焊安全“十不干”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雨天容易造成脚下湿滑
发生滑倒或坠落
同时雨天人体电阻较小,易触电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容器内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
未经清洗处理就实施焊接作业
可能导致中毒或者火灾事故
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当照明不足时
容易发生误操作或其他安全隐患
焊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
在通风不良情况下容易发生中毒事故
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设备未断电就进行焊接
会发生触电事故
压力容器未泄压就进行焊接
容易发生气体或液体喷出
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容易被火星引燃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焊接物体性质不明
易发生不可预见性事故
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电焊机的焊把线、接地线、焊钳
以及乙炔瓶上的回火阀、易熔塞等附件
是确保焊割作业安全性的重要设施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有限空间或密闭空间内焊割时
必须有专人警戒和监护
以便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及时处置
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禁火区内火灾风险等级高
在禁火区内实施焊割作业
一般实行(三级)审批制
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监管人员
都要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
否则你可能涉嫌违法

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全一定第一位!
一定要按!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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