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_ 漯河:年底将至,为收缴物业费 各物业公司开始对欠费业主出招_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来源:2019-12-17 09:32:00漯河晚报讯:每到年底,不少小区的物业公司开始收取物业费,但总有一些业主迟迟不交纳费用。为此,不少物业公司“放大招”,比如,业主拖欠物业费,公布其名字等。这些方式虽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使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陷入难堪的窘境。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1、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欠费业主信息:12月16日,在市区辽河路某小区门口,记者看到几块展板,上面公布了本小区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姓名、单位和拖欠时长。名单上不乏拖欠物业费长达两年之久的业主。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我们多次催交,但是还是有的业主以各种理由拒交,无奈之下,我们才采取了这种方法。”在部分业主补交了物业费后,展板上的名字才被删掉。

2、限制欠费者正常使用门禁卡:近日,在五一路某小区,业主陈女士发现自己手中的门禁卡突然“失灵了”,打不开小区的门。“前一天还能使用,今天咋不能用了?是我的卡坏了吗?”不解的陈女士询问门卫,才得知,原来是拖欠交纳物业费惹的祸,门禁卡被物业公司系统设置成了停用。随后,陈女士交纳了物业费,门禁卡也随之恢复了正常功能,进入小区业方便了。

3、将欠费业主诉至法庭:在淞江路与舟山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一位业主好几年没有交纳物业费了,现在公司已经将其诉讼至法院。

辽河路某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起收物业费的困难,他表示:“现在小区业主不断要求提高服务质量,但小区监控摄像头、路灯等设施坏了,维修也需要费用,还要定期发放人工工资。由于物业费缴纳比例低,财务账户资金不足,很难维持小区正常运转。”

“每年收物业费,至少提前半年就开始通知,总有少部分业主拒交。如果不想一些办法,物业必定陷入资金困难的窘境。”该工作人员说,令他不解的是,有些居民对物业有意见,但问哪里需要改进,又没人肯堂堂正正地站出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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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故意拖欠物业费:居住在淞江路某小区的一位居民说“物业给我们提供了较差的服务,大门门禁形同虚设,高层水压小影响我们生活,想让我们交费,先把服务搞上去!”这位业主坦诚他确实没有交2019年的物业费,虽然被催了几次,但由于小区二次增压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他就一直拖欠物业费。

2、对自己欠费不知情或忘记交纳物业费:采访中,有市民表示,自己没交物业费并不是故意的:“我们平时上班早出晚归,有时候忙起来确实忘记交费了。”居住在海河路某小区的张女士说,希望物业能改善一成不变的交费渠道,开通微信收费或者延长工作时间,这样能方便像我们这些早出晚归的上班人员交费。此外,也有市民表示,因自己常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置,有时候难免忘记或错过交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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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物业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或拒绝交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的蔡俊涛律师表示业主如果遇到不负责、未履行服务职责的物业公司,是有权拒交物业费的,但理由要充分,要保留相关证据,并先与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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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具有启动解聘物业企业合同程序的权利,而业主个体则无法做到,因此业主若发现物业公司服务出现瑕疵,可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情况。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要积极与所在的社居委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原标题:《为收物业费 物业公司放大招》图片来自网络;漯河晚报;责任编辑:翟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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