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获悉:2 月 23 日 0-24 时,四川省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 1 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7 例,新增疑似病例 8 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新增 1 例来自南充市,当地卫健委也公布该例患者的活动轨迹,从活动轨迹中记者发现,该病例 1 月 25 日与确诊病例接触后 30 天(2 月 23 日)才被确诊。

四川省新冠肺炎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变化曲线图
该例患者活动轨迹:
患者苟某,37 岁女性,常住顺庆区人民南路,现住嘉陵区木老和尚沟村。
1 月 21 日,患者一家 4 人从顺庆区人民南路回嘉陵区木老和尚沟村老家。
1 月 21 日— 24 日未外出。
1 月 25 日,患者与丈夫搭乘朋友蒲某私家车到木老派出所办事,后又与丈夫、丈夫朋友毛某(确诊病例)搭乘朋友蒲某私家车到市中心医院陪同丈夫体检后回家(除毛某外均佩戴口罩)。
1 月 26 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疾控中心接种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1 月 27 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市中心医院美容科就诊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1 月 28 — 29 日未外出。
1 月 30 日上午未外出,下午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木老政府后,由救护车送至嘉陵区一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1 月 31 — 2 月 8 日,患者与丈夫在嘉陵区一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中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 " 的规定,"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 14 天 "。因此,苟某与丈夫的医学观察期限应自 1 月 26 日至 2 月 8 日止。)
2 月 9 日,患者与丈夫在体检无异常后解除隔离,由救护车送至木老政府后自驾回家。
2 月 10 日,患者与丈夫自驾陪同公公张某去市中心医院就诊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 月 11 日— 12 日未出门。
2 月 13 日上午未外出,下午患者与丈夫自驾陪同女儿张某某去市中心医院就诊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 月 14 日— 2 月 16 日未出门。
2 月 17 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疾控中心取发票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 月 18 日未外出。
2 月 19 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都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 月 20 日上午,患者与丈夫陪同儿子张某去木老卫生院就诊后,由救护车送至嘉陵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追踪到位的密切接触者已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处置,请其他与患者交集接触的人员自行居家隔离、监测体温,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据悉,截至 2 月 24 日 0 时,四川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527 例,涉及 21 个市(州)。527 名确诊患者中,正在住院隔离治疗 261 人(其中危重 18 人),已治愈出院 263 人,死亡 3 人。现有疑似病例 64 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 387 人,现有 1636 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红星新闻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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