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打工_ 公安机关捣毁特大买卖银行卡犯罪团伙 抓获嫌疑人631名_菲律宾马尼拉特产

你知道用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的银行卡和电话卡有哪些来源么?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知,3月26日,公安部刑侦局指挥广西崇左公安机关将蒋某杰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银行卡、手机卡等27箱,共220余公斤,该案被称为“3.26”特大贩卖个人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案。近日,该案情首次公开披露。

被贩卖的银行卡、手机卡来自全国27个省份,4月28日,专案组指挥统一收网,成功摧毁了多个覆盖全国、专门贩往东南亚的特大买卖银行卡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31名,缴获银行卡11220张、企业对公账户1886个,查扣一大批手机卡、U盾、公章等涉案物品。

菲律宾打工

警方缴获的银行卡、手机卡、企业对公帐户等涉案物品

这是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一次性抓获贩卡人员和查扣银行卡最多,成效最大的集中打击行动。

经调查,犯罪团伙从全国各地收购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寄到中越边境的广西崇左凭祥市,有专人接收后到口岸交给接货人员,接货人员几经辗转偷运出境,运往越南,再空运至菲律宾,最终流入境外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窝点。

据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侦破,成功斩断了我国银行卡非法流入境外的一个重要通道,重创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中转运输每套100元,每周交易上千套

1993年出生的蒋某杰就是这个设在凭祥市的“中转站”窝点的组织者。从中国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那里收集上来的银行卡、企业对公账户等在这里被源源不断地转运出境。

蒋某杰是河北人,高中毕业后曾前往北京等地打工,当过公司保安,做过销售。2018年夏天他前往菲律宾,在当地结识了一些朋友,从他们那里,蒋某杰了解到中转运送银行卡、企业对公账户的赚钱方式。

“当时就是想赚钱。”蒋某杰说。今年初,他开始着手操作加入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的“链条”,他先前往越南、菲律宾踩点路线,然后在凭祥市建立窝点。为此,他专门招了4个员工,按月给他们发工资,其中,一人负责总管事儿,蒋某杰每月给他发8000元工资,另一人是司机,负责开车把打包好的货物送到边境交给接货人员,工资也是每月8000元。再有两人负责收货、打包发货等,蒋某杰每月给他们开工资4000元。

之后,蒋某杰团伙就开始源源不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包裹,这些包裹中都是个人银行卡“四件套”和企业对公账户“八件套”。根据警方调查,这些给蒋某杰窝点发送包裹的下家,涉及27个省份共500多个非法收购银行卡、对公账户窝点。

北青报记者在崇左市公安局看到,银行卡“四件套”包括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U盾;企业对公账户“八件套”含对公银行卡、U盾、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申请表、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章程等。

菲律宾打工

警方查获的个人银行卡“四件套”

菲律宾打工

警方缴获的银行卡、手机卡、企业对公帐户等涉案物品

蒋某杰等人在收到包裹后,分拣打包偷运出境,再经越南送到菲律宾上家手里。通过中转运送,蒋某杰按照每套100元向自己的上家收钱,一周左右可以交易上千套。

但其实,蒋某杰的窝点一早被崇左警方发现。在蒋某杰被抓前半个月,因为越南严查,蒋某杰的“货”走不出去,囤积的“货”准备运往外地再伺机转往境外。发现了这一动向的崇左公安于3月26日下午展开收网行动,在凭祥市截获5名运输大量个人银行卡的嫌疑人,查扣大量货物,这次收网共查获银行卡4500套、企业对公账户600套。

蒋某杰在菲律宾的上家之一是侯某起。侯某起常年在菲律宾马尼拉生活,蒋某杰的包裹到菲律宾后,侯某起负责去机场接人,把送货人安排到当地宾馆,他以每套100元给蒋某杰结账,之后再加价以每套120元至150元的价格送到自己的上家手里。

侯某起1998年出生在辽宁辽阳,初中毕业后上了技校,之后在工厂做了两年工人。后来,侯某起在网上看到招募信息,于2017年5月去菲律宾在当地做换汇,“好的时候每月能赚3万多。”

在认识蒋某杰之后,侯某起开始做蒋某杰的上家,接收蒋某杰发来的包裹,“我和他不算熟,交集不多,就是一起吃过饭、玩过几次,我想着赚点外快,就和他合作了。”侯某起今年3月被警方带走。

开办公司招募员工收购银行卡、对公账户

据广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成天晓介绍,银行卡“四件套”在收购时一般每套500至1000元,但过程中层层转卖,层层加价,最后到真正的买家手里最高可以卖到每套3000元。企业对公账户一套最终可以卖到8000元至15000元。

那么,这些银行卡、企业对公账户从哪儿收购来的呢?

警方调查显示,这些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大多来自中国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他们前往银行开办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后卖给他人,有些是自己直接卖,也有人专门组织办卡、收购,再进行转卖。

田某生是江西新余人,1987年出生。田某生在广东注册了公司,私下组织收购银行卡和对公账户。

说到自己的公司,田某生说:“就是每月花一二百块钱租了间房子,买了张桌子放在那里,请人来做法人,不需要他做什么事儿。”

田某生说,几个月前有人主动联系自己,说可以收购实名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对方说要做项目,需要的量大,而且着急要,以一套5000元的价格收购,说是合作好的话,以后长期收购”,田某生说:“我觉得是个大客户,就想试试,不想错过机会。”

随后,田某生开始通过中间人找人,找到的人就带去办理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每人办理4到5套,田某生给他们3000元。凑了21套后,田某生按照对方给的地址发货,“地址上写的收货地点是广西凭祥,21套,顺利的话能赚将近十万。”

在这期间,田某生还招募员工带人办理账户、银行卡,陆某将是其中一员。陆某将在来到田某生公司前,曾卖过一次用自己信息开办的银行卡、对公账户。

他是广西南宁人,初中没读完开始在外打工,曾在广东茶餐厅做饮料。2017年9月前后,陆某将有段时间没有工作,他白天找工作,晚上就在网吧过夜,他在网上看到招临时工的广告,说是用自己身份证开账户就可以赚钱,包吃包住,每天给伙食费。

陆某将就这样去了东莞,对方给他安排了住宿,每天给他微信转账40元饭费。过了几天,对方叫他去“干活”。“就是去银行开卡、办账户,我不需要做什么,只要签名就可以了。”陆某将回忆说,自己大概一共开了4、5家公司账户,对方给了自己1500元。

今年初,陆某将又接到电话,对方叫他来广州工作,说是每天给50元生活费,月工资8000元,外加提成。陆某将的工作就是带人去银行办理对公账户、银行卡,给他们安排吃住等。“我带他们去的时候告诉他们,如果银行问起,就说自己是用来开建材批发公司。”

自己办理30余张银行卡贩卖 获利25000元

刘某平就曾卖给田某生以自己个人信息开办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他是湖南衡阳人,1991年出生,常年在深圳打工。4月初,他在深圳人才市场想找份临时工的工作,当时,他碰到有几个人在招工。

就这样,刘某平坐上了来广州的车,到达广州后,有人给他安排了住宿,是在一个小旅馆,两个人住一间,刘某平每天可以收到伙食费50块钱。来广州的第二天,有人来找他带他去办理了一些材料,办完又把他送回旅馆。在这期间,刘某平看到另外还有2个人也被安排住了进来。

在旅馆又等了十多天,有人来把刘某平再次带往银行,“资料都是准备好的,我签名就可以了。”刘某平说:“当时说办好了给4500块钱。”

除了刘某平,还有以个人名义收购他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再转卖的彭某豪。彭某豪1993年出生,初中毕业,家里有两个孩子,“我就是缺钱,我欠款二十多万,着急还钱。”

3月份,彭某豪在网上看到高价收银行卡的广告,他主动联系了对方,和对方谈好了一套2700块钱的价格。“我怕这事情有问题,就去找我做贷款的朋友,让他问问周围有没有人愿意办卡。”后来,彭某豪以每套2000元的价格从朋友那里收购了10套银行卡。寄给卖家后,他收到了卖家转来的货款。“我记得是寄到广西的,具体哪里我忘记了。”

记者注意到,目前,央行已经出台了261号文件,建立了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惩戒机制。同时,央行今年出台85号文件,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在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时,在查询、止付、冻结等方面给予一定配合,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和转账管理等。

同时,依照规定,个人在同一银行开卡不能超过4张。但由于受商业银行基数大,不法人员仍可以大量、反复开办个人银行账户,导致涉案银行卡屡打不绝。例如,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刚受他人唆使,先后在当地、外省、外市各银行实名办理了30余张银行卡进行贩卖,共获利25000余元。

此外,犯罪嫌疑人通过中介代理即可办理企业对公账户,而企业法人代表本人不用到场。

广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成天晓表示,银行卡、电话卡的管控是电信诈骗的“三寸”。“不管电信诈骗团伙有什么招数,最终都要落实在钱上,银行卡上。”成天晓说:“所以,我认为管住银行卡、电话卡,就是打在了电信诈骗分子的三寸上,腰眼上。”

成天晓希望,相关环节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把控,加强管理,“比如说,有些地方不法分子直接在人才市场支个桌子,充当办卡中介,组织民工及社会闲散人员集中去营业网点办卡。相关单位应当警惕类似现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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