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转移有什么影响_ 2019年社保关系转移有什么特殊标准吗?怎样转移才不会吃亏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是关系到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一个重要处理规定。现在经济发达了人们跨区域就业也变得越来越平常,但是我们退休的时候只能在一个地方领取养老金待遇。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是违法的行为,被查处以后要予以清退,甚至触犯刑事责任。

2009年国家出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标志着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省转移了。

如果我们想选择退休地,需要考虑4种条件:

第一,只在户籍地缴纳保险,只能在户籍地退休;

第二,不止在户籍地缴纳保险,在现在的缴费满10年以上,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

第三,如果不在现在地缴费满10年以上,但最近有地方缴费满10年的,去该地办理退休。

第四,如果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10年,只可以到户籍地办理退休。

不过有些地区执行的政策是,只要退休前将户籍落到该地,可以将其他省市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归集到当地办理退休。像天津市要想在当地办理退休,必须要求户籍落到当地,但是根据天津的积分落户政策,只要在当地缴费满10年以上落户是很简单的事情。

社保不转移有什么影响

后期国家又出台了两个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实施意见》,就养老保险关系的资金转移以及划拨比例等因素进行了明确。比如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不转移利息,只转移统筹账户钱数,如果是临时账户要按照实际缴费比例划转。

2019年,国家又出台了第3个文件《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重点对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作出了明确。

如果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超过三年的,而且是人社部规〔2016〕5号出台之前的年限,可以通过提供书面承诺书的方式向转入地证明。如果是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出台之后的缴费年限,转出地应当提供补缴社保的正规法律文书,否则接收地不予接收。相关的法律文书也做了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等法律文书,不是事后补办的。

实际上,全国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补缴问题政策并不统一,过去全国很多地方都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2016年,人社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社保不转移有什么影响

实际上大家都很明白,养老保险补缴会对未来的养老保险基金压力产生很大的影响。毕竟过去很多年,我们的缴费基数非常低,90年代只有几百元,2000年前后也就1000多元。通过补缴收缴的养老保险费支撑不了几年的养老金待遇,未来养老都是净的亏空。如果将这一部分老人的缴费记录在退休前转出去,实际上会对转入地的养老基金产生压力了,我们也说了是不需要转移利息的。因此,转入地肯定不乐意的。但是,这是国家的政策,不允许讨价还价。

为了平衡各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国家2018年7月专门建立了养老金的中央调剂金制度,对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了一定比例用于养老金的调剂。最早的调剂比例是3%,2019年已经上调至3.5%。未来会越来越高,最终形成全国统筹。

社保不转移有什么影响

目前国家社会保障服务公共平台已经上线试运行,未来各种跨地区转移都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办理。相应的转移工作将不需要个人再跑腿,未来会越来越好的。

关于是养老金转移时退休地的选择实际上,还是建议大家选择社会平均工资较高的地区,这样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也较高,以后每年调整时养老金增加的水平也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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