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岷县处于黄河上游第二大支流洮河中游,而这条迭藏河是洮河的一级支流。“迭藏河和洮河像两条玉带流经岷县县城,都是岷县的母亲河。保护迭藏河,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从小就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田红卫,对迭藏河有着特殊的情感,他是甘肃省定西市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是“慕丽水岸”茶楼违法占用迭藏河河道案的主办检察官,还是这张照片的主人公之一。
“中国长安网2019年度照片”——《回访》讲述了岷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形式推动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拆除违建的故事,让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努力为更多人所知。
2019年3月23日,违法占用迭藏河河道的“慕丽水岸”茶楼在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后,终于被依法强制拆除。8个月后的11月11日,县检察院检察长与办案检察官田红卫、庞俊宝履行公益诉讼跟进监督程序,在枯水期重回拆除现场,在腰上系好绳子后,从河堤上一步步下到迭藏河河道中,仔细查看建筑垃圾清除和河道恢复情况,并拍照取证。《检察日报》记者南茂林在现场拍下这一幕,成为《回访》这幅作品。
照片背后的故事要从2010年说起。
2010年,当地一家建筑公司未经审批,违法修建了深入河道12米的“慕丽水岸”茶楼。2015年,当地防汛部门认定该建筑物阻碍行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其限期拆除,但该公司未予整改。
2017年12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慕丽水岸”茶楼违法占用迭藏河河道,省院逐级向岷县检察院交办该案。岷县检察院于2018年2月28日决定立案审查,并开展调查取证。

“经立案调查,该项目向原县水利局申请和审批的是三座观景台,最终建成的却是深入河道的三层观景楼,且工程未经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用于商业用途,违反了城乡规划法、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田红卫介绍说。岷县检察院遂于2018年5月25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住建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和岷阳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2018年6月份,县综合执法局根据检察建议书和水务局、住建局的移交函,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等文书,督促其限期自行拆除,但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拆除。
执法陷入僵局之时,县检察院党组决定牵头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准备工作,一次次实地调查、一场场联席会议,一切都是为了母亲河的未来。“公益诉讼面对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不大,因此群众举报和反映的线索很少,行政机关也缺乏去执法的压力,检察机关把案子办下去,需要的是坚持,以及沟通。”田红卫说。
2019年2月14日,县检察院正式就该案向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并确认该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另一方面,检察官也在与县综合执法局加强沟通协调,案件起诉后,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整改,力争尽快拆违。2019年3月23日,茶楼被依法强制拆除,县检察院同时派员进行了现场监督。
“基层公益诉讼发现问题难,整改更难,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不容易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历史欠账较大,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环境污染防治需要经费保障,财力往往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导致整改容易出现反弹,需要定期跟踪质效。”2019年11月11日,办案检察官在现场回访时,已不见“慕丽水岸”茶楼存在过的痕迹,来年,迭藏河将在这里重新自由流淌。
《回访》的作者南茂林全程跟进了“慕丽水岸”茶楼拆除工作,“在拆除工作最困难的时候,是县检察院组织召集住建局、水务局、岷阳镇政府、综合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开了一场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调查活动工作联席会,专门推动公益诉讼走下去。”他回忆道,“正是这种担当精神,才给了大家把工作做到底的勇气和动力。”
自2015年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职、提起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10月10日,最高检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7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会上发布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26件,公益诉讼已日益成为推动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

甘肃省岷县处于黄河上游第二大支流洮河中游,而这条迭藏河是洮河的一级支流。“迭藏河和洮河像两条玉带流经岷县县城,都是岷县的母亲河。保护迭藏河,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从小就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田红卫,对迭藏河有着特殊的情感,他是甘肃省定西市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是“慕丽水岸”茶楼违法占用迭藏河河道案的主办检察官,还是这张照片的主人公之一。
“中国长安网2019年度照片”——《回访》讲述了岷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形式推动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拆除违建的故事,让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努力为更多人所知。
2019年3月23日,违法占用迭藏河河道的“慕丽水岸”茶楼在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后,终于被依法强制拆除。8个月后的11月11日,县检察院检察长与办案检察官田红卫、庞俊宝履行公益诉讼跟进监督程序,在枯水期重回拆除现场,在腰上系好绳子后,从河堤上一步步下到迭藏河河道中,仔细查看建筑垃圾清除和河道恢复情况,并拍照取证。《检察日报》记者南茂林在现场拍下这一幕,成为《回访》这幅作品。
照片背后的故事要从2010年说起。
2010年,当地一家建筑公司未经审批,违法修建了深入河道12米的“慕丽水岸”茶楼。2015年,当地防汛部门认定该建筑物阻碍行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其限期拆除,但该公司未予整改。
2017年12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慕丽水岸”茶楼违法占用迭藏河河道,省院逐级向岷县检察院交办该案。岷县检察院于2018年2月28日决定立案审查,并开展调查取证。

“经立案调查,该项目向原县水利局申请和审批的是三座观景台,最终建成的却是深入河道的三层观景楼,且工程未经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用于商业用途,违反了城乡规划法、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田红卫介绍说。岷县检察院遂于2018年5月25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住建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和岷阳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2018年6月份,县综合执法局根据检察建议书和水务局、住建局的移交函,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等文书,督促其限期自行拆除,但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拆除。
执法陷入僵局之时,县检察院党组决定牵头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准备工作,一次次实地调查、一场场联席会议,一切都是为了母亲河的未来。“公益诉讼面对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不大,因此群众举报和反映的线索很少,行政机关也缺乏去执法的压力,检察机关把案子办下去,需要的是坚持,以及沟通。”田红卫说。
2019年2月14日,县检察院正式就该案向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并确认该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另一方面,检察官也在与县综合执法局加强沟通协调,案件起诉后,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整改,力争尽快拆违。2019年3月23日,茶楼被依法强制拆除,县检察院同时派员进行了现场监督。
“基层公益诉讼发现问题难,整改更难,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不容易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历史欠账较大,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环境污染防治需要经费保障,财力往往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导致整改容易出现反弹,需要定期跟踪质效。”2019年11月11日,办案检察官在现场回访时,已不见“慕丽水岸”茶楼存在过的痕迹,来年,迭藏河将在这里重新自由流淌。
《回访》的作者南茂林全程跟进了“慕丽水岸”茶楼拆除工作,“在拆除工作最困难的时候,是县检察院组织召集住建局、水务局、岷阳镇政府、综合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开了一场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调查活动工作联席会,专门推动公益诉讼走下去。”他回忆道,“正是这种担当精神,才给了大家把工作做到底的勇气和动力。”
自2015年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职、提起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10月10日,最高检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7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会上发布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26件,公益诉讼已日益成为推动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