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电费收取标准_ 河南宝丰县:居民用电成了“唐僧肉”,电费收取乱象何时休?_电费收取单

三农通讯 “城乡同价”、“同网同价”、“一户一表”这些已经成为常识,几乎每个中国公民都早已习以为常了,但是河南省宝丰县美林湾小区的居民们却享受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电价,他们一直在按照0.75元一度电的价格缴纳着电费,每度电比国家标准高了0.19元。居民们说:造成这样的局面供电局难辞其咎,宝丰县很多小区都有类似的情况存在,这是电业局纵容的结果。

据宝丰县美林湾居民连某反映,他们的小区从四五年前居民们陆续入住以来,电费一直由物业公司代收,每度电0.75元,居民们饱受高价电之苦,虽然多次到供电部门反映也无济于事。近期,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物业公司虽然按照0.56元一度的标准开票收取电费,但是每度电又加收了0.19元的电力维修费和损耗费,这样下来还是0.75元一度。

基本电费收取标准

昨日,媒体来到宝丰县美林湾小区了解情况。在该小区,提起电费情况,居民们都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每度电7毛多,每一次交200元还扣50多元的维修费,有时候交300元扣70多元。”一个居民说,反正没有电费了就得交,不交物业公司就停电,虽然对收费标准不满意但是也没有办法。

许多居民向记者证实,至少从10年前开始,宝丰县很多居民小区电费收取便形成一个共识:电费承包,电价猛涨,明里以弥补“电路损耗”,哪那个小区居民闹得很了,哪个小区的电费就可能就降下来了,电力部门是拨拨转转,推推动动,甚至是你推也不动。可能是和小区的物业公司一个鼻孔出气的,不为老百姓着想。

在居民们提供的收费票据上,2017年的是每度电0.75元,今年刚刚缴过的一张票据上每度电0.56元,外加每度电0.19元的电力维修费和损耗费。

《电力法》规定,只要用户符合供电条件,电力部门就有责任向用户供应。小区建起之后,电业局就应该接受小区的供电,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但是,在宝丰县,很多小区往往像美林湾小区一样,由开发商安装变压器,然后电业局抄表到变压器,再有开发商的物业部门抄表到户,代为收取电费,这样物业公司就堂而皇之地收取高价电了。 

基本电费收取标准

电是特殊的国家专营商品,电价一经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换句话说,不论变压器产权归谁,终端用户所享受的电价都应该是国家定价。就是由物业公司或者电工代收,按照规定,也是不允许高于国家规定的价格,因为电业局给物业公司的电价是“批发价”,每度电0.506元,已经降损耗和服务费考虑进去了,物业公司再以损耗的名义高于国家的标准收取电价既不合理有不合法。转供电行为已经严重剥夺了一部分公民享受法定电价的权利。

宝丰县电业局为什么乐于“转供电”呢?这里面与“利润惊人”的经济链条息息相关。知情者评价说,一个小区每台变压器投资按照20万计算,加上各种电材也就是数百万的支出,“转供电”就省去了这笔支出,甚至电业局还可能向上级部门造假申报安装小区用电的各项费用,私设小金库供己挥霍。每个小区的变压器投资人每年都要向电业局领导上供,否则就要被穿小鞋了。这可谓是电业局玩的“一石击三鸟”之计。 

宝丰县电业局“转供电”严重损害了各小区住户的合法权益。宝丰县电费收取的乱象何时休?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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