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和请示的区别_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_新中式和中式的区别

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主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是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案件都能提起仲裁申请。那么,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呢?

申请和请示的区别

网友咨询: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黄颖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黄颖律师补充: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有仲裁权的第三者进行仲裁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手段。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3、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方当事人可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

4、开庭和裁决。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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