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今社会,很多男女在未婚前都喜欢先同居,但是,在未完全了解对方基本情况下同居的,很容易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哪怕不具有故意的主观意思也没用。特别是以下三种人,一旦与他/她同居的,将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严重者还会坐牢!
一、与未成年人同居
不管是一方成年还是双方都未成年的,这种情况下同居都是触犯了道德的底线,属于犯罪行为,尤其是一方还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不管她是否同意,与之发生关系的,都视为强奸论处。

二、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同居的
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显然违反了《婚姻法》有关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的规定,用通俗的话来说已婚的就是出轨,而未婚的则俗称“小三”。在以往,如果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还可能构成事实婚姻,这样与已婚的一方都将构成重婚罪,也就是说,如果你想重新开始婚姻,一定要确定断的一干二净了,即已办理离婚登记,不然你就犯了罪。所以当你已经结婚了就千万不要出去沾花惹草了,而且当你知道你的另一半对你有所隐瞒关于他的婚姻状态一定不要不当回事啊!这都是违反了法律的,严重情节甚至要判刑的。
《刑法》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和军人同居
很多人都特别喜欢军人,但你不知道的是和军人同居可能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而且有配偶,还坚持与其同居的,当然这还包括与军人的配偶同居。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军人的配偶因与他人同居而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除非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这里的重大过错就包括了与他人非法同居。
综上,以上就是三种坚决不能同居的人,虽然说开放导致了同居的行为越来越多,但是当你明知道是不对的情况下,就一定要断掉这段感情,在各个方面,都是十分正确的选择。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