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_ 常德男子在家非法储存、经营燃气,被行政拘留7日_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

“虽然案子比较小,但是事关老百姓的安全,如果不及时取缔,后果不堪设想。”5月8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东江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联合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燃气办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经营燃气案件,当场扣押当场缴获14瓶隐藏“炸弹”。

燃气经营许可证

▲查处现场

近日,东江派出所民警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燃气办相关人员接到线索,东江街道新安社区一处居民房内有一个疑似“黑气”窝点。接到线索后,民警和两个部门相关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

民警发现,该居民房内不符合安全和消防技术标准,屋主陈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储存和经营“黑气”谋取私利。

为此,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燃气办为陈某下达了限整改、关闭网点的通知,但当事人陈某拒不整改,且性质恶劣。

4月23日,民警和两个部门相关人员再次入户检查,当场扣押陈某家中12kg装满罐液化气13瓶,5kg装满罐液化气1瓶。

燃气经营许可证

▲查处现场

经查,违法人员陈某,男,38岁。陈某曾在某燃气公司培训过,但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2013年开始,陈某在家经营液化气罐。今年4月,相关部门向陈某下达整改通知书,但他拒不整改,且性质恶劣。

民警向违法行为人陈某普及了安全用气的重要性和非法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陈某对自己无证经营、危险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5月7日,公安机关给予陈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来源:武陵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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