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的朋友佟佟发来工资条的截图,微信上心急火燎地说,工资明明一样,这几个月到手的工资却越来越少,个税越扣越多,是不是会计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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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气定神闲的回复:2019年开始,个税已实行累计预扣预缴的方式啦,别急别急,看看例子。
佟佟自2017年任职该设计公司,属于居民个人。
2019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15000元,减除费用5000元/月,社保公积金15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不考虑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无免税收入。则公司2019年1-7月预扣佟佟个税税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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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分析:
一、个税扣多了的误解!
佟佟1-5月每月扣缴个税195元,6-7月扣缴个税增至405元和650元。根据预扣预缴税率表我们可以知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个月不超过36000元,预扣率为3%,而6月超过36000元,预扣率为10%,累计计算时预扣率达到下一个档次。
二、条件不变,计算2018、2019两年全年缴纳个税:
佟佟2019年全年应缴纳个税:
*10%-2520=5280
如果佟佟2018年取得收入情况与2019年一致,那么2018年全年应缴纳个税:
*9+*3=16890
注:2018年前三季度个税免征额3500元,第四季度5000元
综上,新个税施行后,从16890元下降到5280元,对佟佟来说减税效果明显。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通过案例分析,大家是不是对预扣预缴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呢。
责任越大,能力越强,贡献也更多,就算个税交的多,我们也要努力往更高的阶梯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