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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被征收时,没有满足这五个条件,你可以拒绝签字!我们也都清楚,现在的大多数地方都发展起来,跟随这样发展的脚步,以后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拆迁事项会变得越来越多,不单单是在城市,其实农村只要是有发展的机会,房屋被拆除也是少不了的,所以所有的地方都是会有拆迁的可能出现。从过去的这么多拆迁项目来说,不管是通过集体的,又或者是出去委托给别人进行拆迁这方面的商谈,都会有不守规矩的情况出现,正是由于这些不合规矩的行为,才引发了拆迁者和被拆迁那一方产生争吵的现象,所以我们就要注意一些比较重要的环节,不然后面就会有损失哦。

1.不签空白协议书:一般情况,在拆迁的过程里面,开发商是会让你签订各种各样的协议,大多数也就只是通过了口头上面的承诺,随随便便应付了被拆迁的人,而有的时候就是给你一份只有格式的协议,里面许多的地方都是空白,就让你去签名了。你得知道,那些拆迁的人员肯定都是经过不止一次的历练,我们即便怎么防,都很难防,所以就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口头上面的承诺必须出现在纸张上,合同上面有空白,必须填满才去签名。

2.拆迁必须公示:在拆迁之前,各个地方的城府肯定都会有公告,里面的主要内容就会涵盖这次拆迁的原因,还有期限和单位等等,每一位被拆迁的用户都需要了解,然后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3.拒绝拖欠补偿款:按照正常的情况,在确定了拆迁了以后,肯定都是先把协议签好,然后就下发补偿款,看见补偿再允许拆迁,可是有的时候,那些开发商将就会接着赶工,补偿款还没到,就已经开始让人搬迁了,这样的做法当然就是违背了规定,要是遇到开发商把房屋都拆了,但是最后资金不足跑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4.拆迁补偿不全面:补偿这方面的问题,当然就是所有的百姓都很关注的,对于拆迁的补偿,就需要记住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无论是国有的还有集体的土地,都应该对上面的所有物品进行补偿,不单只房屋,连附着的物品都需要提到;另一个则是双向的补偿,也就是宅基地还有上面的房屋,两份都需要补偿,不能只有一份。

5.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其实是有法律规定,只有县级或者是以上的部门,才能够有资格去审批房屋是不是真正拥有拆迁的资本,乡村那些地方,是不能够成为被征收的主体的,所以大家都要注意,不然最终损害的是自己的权益而已。农村房屋被征收时,没有满足这五个条件,你可以拒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