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办理_ 注意!帮办一张电话卡就能捞20块?小心摊上大事_电话卡通图

电话卡办理

来源:南宁新闻综合频道

帮办一张电话卡

就能得到20元的好处费

遇到这种“好事”

你会心动吗?

但是这种委托代办

信用卡、银行卡、电话卡

分分钟会让自己变成

犯罪分子的帮凶

你轻轻松松赚20块钱

骗子拿着你的这张电话卡

大肆施展“套路”

很可能就会害得

别人倾家荡产

说不定某一天

骗子用着你办理的电话卡

给你打电话实施诈骗

简直害人害己……

电话卡办理

为了从源头上切断诈骗“供给”,摧毁诈骗上下游产业链,9月4至5日,南宁市打击整治宾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前线行动指挥部(下称前线指挥部)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指挥部署下,在柳州、河池警方的大力配合下,雷霆出击,成功端掉两个贩卖电话卡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21名,共缴获手机卡516张,银行卡75张,手机49部,电脑18台等涉案物品。

南宁前线指挥部经过缜密侦查工作,于8月9日在宾阳县大桥镇打掉一个冒充公司老板诈骗财务人员的犯罪团伙,抓获5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南宁前线指挥部根据审讯情况,经过近一个月的研判深挖,成功梳理出在柳州以韦某为首、在宾阳以黄某为首的两个特大贩卖电话卡犯罪团伙,并基本摸清该两个团伙的组织架构,还原出两个犯罪团伙成员二十余人。

2019年9月4日,南宁前线指挥部把握有利战机,在南宁、柳州、河池三地统一收网,成功打掉盘踞在柳州、宾阳长期贩卖电话卡的犯罪团伙,切断流入宾阳实施诈骗的作案“两卡”渠道,有效打击诈骗犯罪滋生的灰色产业链,强力震慑宾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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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5日20时,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该两个团伙犯罪嫌疑人21人,其中柳州12人,宾阳8人,河池1人,并缴获手机卡516张,银行卡75张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专案组经初步查明,以韦某为首的贩卖电话卡犯罪团伙在柳州市以某公司为掩护,内部组织严密,团伙成员达十几人,有专门负责拉客办卡的“业务员”、有专门勾结运营商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办卡的“大客户经理”、有专门接收、邮寄电话卡的“发货员”,还有专门的“售后”,一旦电话卡被警方截获使用不了,“售后”即负责再次发货。

韦某贩卡团伙从广西各地市、全国其他省份大量购买电话卡后,转手贩卖至宾阳及其他地方供诈骗人员作案使用,其中以贩卖给宾阳以黄某为首的团伙为主,黄某为首的团伙再将电话卡转卖给宾阳的骗子实施诈骗所用。从2019年6月初至今,韦某团伙日均贩卖电话卡30张左右,共贩卖电话卡多达3000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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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电话卡为何能从20元升值成250元?

第一步

“业务员”以某运营商推销业务为由,以20-30元/张的价格,专门找大学生、老人以及无业或低收入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到运营商营业点或代办点办理电话卡。

第二步

韦某为首的团伙以70-80元/张的价格收购这些电话卡。

第三步

韦某为首的团伙以150-180元/张的价格卖给宾阳黄某为首的团伙。

第四步

黄某为首的团伙再以200-250元/张的价格卖给在宾阳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骗子。

在柳州抓获韦某为首的团伙时,该团伙农某、甘某两名女嫌犯一直哭个不停,说自己只是替老板收寄电话卡,怎么就违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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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明知买卖“伪实名”手机卡是为了实施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等)的,将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警方还给大伙提个醒,如有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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