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普陀区的李峰(化名)很难想到,一则因快递而引发的投诉,会给他带来一场血淋淋的噩梦。
2019年5月20日,李峰被快递员小昆(化名)约出了家门。此前,双方因小昆擅自将李峰的快递放入自提柜,发生了不愉快。
一见面,两人还没说话,小昆就拿出一把菜刀,直接砍向了李峰的头部,并一路追赶着李峰持刀挥砍。给李峰的头部、面部留下多处创伤。
今日,这场因快递而引发的血案,在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小昆的行为,到底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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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快递引发的血案
“我是一个正常的人, 如果我想杀他,不会在一条大马路上, 在那么多监控下杀他。”小昆说,庭审过程中,小昆一再强调,自己本意并没有想杀李峰。
小昆是某知名邮政企业的外包工作人员。2019年5月,因小昆擅自将李峰的快递投入至自提柜,两人出现了激烈的争执。李峰对小昆的行为进行了投诉。
在沟通的过程中,两人的情绪越来越激烈。李峰曾发短信给小昆:“我已经投诉你了,不服可以打电话约我,我随时奉陪你,某某投递点我天天路过,你有职业道德吗?”而小昆则告诉家人:我想好好砍一次人。
家人劝小昆杀只鸡发泄一下情绪,小昆却没有听进去。5月20日晚上,喝了酒的小昆,带着一把从杂货店买的菜刀,将李峰约到了其小区门口。
庭审中,小昆说,他买菜刀是为了防身,以及“出于吓唬对方的心态”,约李峰出来,主要是希望他能够撤销投诉。
然而,与小昆说法相矛盾的是,当晚7时许,两人在小区门口一见面,双方还没说话,小昆就持刀向李峰砍去。在砍中一刀后,又继续追赶李峰连续挥舞菜刀。边砍边大叫:我要砍死你。
“我当时心里有一口气,这口气没出来。”小昆解释自己当时的状态。 他说,自己挥刀是下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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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致命的电话
在李峰看来,小昆想杀他的意愿非常强烈,并且毫无手下留情的意思。他能侥幸逃脱一劫,全靠自己拼命自救。
据李峰回忆,当天,他是被小昆用电话叫到小区门口的。电话里,小昆的态度很好。他完全想不到,当时小昆已经把刀带在了身上。
在小区门口一见面,小昆二话不说朝李峰的头上砍。“明显是有预谋的,并不是吵架时突然想到拔刀伤人,就是想泄愤。”李峰曾这样描述小昆的状态。
一开始,李峰被小昆的突然袭击弄愣了。在肩部、头颈处受伤后,才反应过来要跑。李峰在前面跑,小昆在后面追。追打期间,李峰曾有路旁的停车桩阻挡过小昆的刀锋,停车桩也被砍坏了。
为了自救,李峰不顾身上的伤,死死的抓住了小昆挥刀的手,利用身高和体重优势,将小昆顶在了树上。旁边的路人告诉小昆,已经有人报警了。在一名白衣服老大爷的劝说下,小昆扔下了手中的刀。
据证人回忆,小昆在持刀追赶李峰的过程,仍不断喊着类似“我要砍死你”这样的话。即使已被带到派出所,他仍扬言要和李峰同归于尽。
经鉴定,李峰因遭受外力致体表单个创口长度达10cm以上,构成轻伤(二级);因遭受外力致头皮下血肿、头皮创口等,构成轻微伤。
焦点: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认为,小昆为泄私愤报复,持刀挥砍被害人头颈部,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小昆的刑事责任。
公诉人指出,小昆在作案前,购买刀具准备充足,在和家人的沟通中,表露了其犯罪意图。在作案过程中,小昆毫不犹豫,见面即砍。在被害人逃跑的情况下,坚持追砍,毫不放弃。砍人力度大,且刀刀指向头颈要害。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小昆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考虑小昆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而小昆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小昆的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他强调,小昆主观上并无想要杀人的意愿。否则他不会选取小区门口这一人流密集的区域作案。在作案工具的选取上,也会选择更适合行凶的工具。小昆口中扬言的类似“我要砍死你”等话语更接近于气话,小昆的挥刀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指向性。
在庭审过程中,对于小昆的行为到底应以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在庭审现场,小昆对自己行为了表达悔恨。普陀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封面图为配图,图文无关)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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