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修改后的、更加严格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新条例都有哪些新规定? 我们一起来看看!
开车看手机,罚300元记3分!
新的《处罚条例》将原本的“手持 电话、电子设备”改成了“ 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 这小小的改变,却有大大的不同。
适用的情形更广: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存在手持、手点、观看电子设备等行为,哪怕电子设备不在手上 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

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总计316人,其中94人存在“开车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占总数近1/3), 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
适用的操作对象更多 :除了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外,在行车过程中操作其他各种电子设备,如车载导航、车载电台、PSP等,同样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只要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犯了以下任何一点,交警都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持续操作电子设备超过一定时长; 频繁操作电子设备达到一定次数; 使用电子设备观看与驾驶无关的内容。
总而言之,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回复信息、发语音、刷抖音 、看视频、打游戏…… 在一定时间内频繁操作电子设备的行为,不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交警查处的重点!

对此,也许有市民会问:
“开车时使用手机怎么罚?”
“看一下导航会被罚吗?”
“回复一下信息会被罚吗?”
如果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迅速点击导航、用耳机接听或拨打电话,营运车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将不纳入处罚范畴。
不系安全带最高罚500元 谁不系罚谁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
如果是在高速路、城市快速干道 处罚将会更重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500元罚款。

条例还对记分有了新的规定
条例规定,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 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等。
行人做错也要罚
你认为新修处罚条例为司机设置跟行人没关系? NO!新修处罚条例对行人也进行处罚!
条例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

当然,电动自行车也有规定,不要以为“酒驾”只有汽车才有 :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注意也将被罚。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大家都记好了吗~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 不抢道,不加塞 一定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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