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的会计分录_ 新准则“会计科目”讲解——“应收退货成本”!(企业必看)_产品退货会计分录

退货的会计分录

1.本科目核算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后的余额。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应收退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的,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贷记“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等科目;结转相关成本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已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会计分录: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借:应收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流动性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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