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于机动车使用需求的不断增加,因新车、二手车买卖交易引发的纠纷逐年增长。
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因为PDI检测、网络交易平台、“虚拟销售”等现象及问题的出现,消费者维权难度和法院审理难度也有所增加。
在此,北京房山法院的法官将深入解读几种机动车买卖法律关系中的新型、疑难问题,提醒广大读者避开车辆买卖中的“陷阱”。

一、卖车人隐瞒抵押情况
2016年6月,郭某向李某购买二手小轿车一辆,双方口头达成买卖合同。郭某依约将20万元购车款转账给李某,李某交付交易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钥匙,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016年11月27日,郭某使用车辆期间,该车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地下车库被人开走,郭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警方查证,2016年5月12日,李某已将该车辆抵押担保,向北京某投资公司借款16万元,因借款到期未还,抵押权人北京某投资公司行使抵押权将该车辆开走收回。
郭某认为,李某隐瞒车辆抵押的情况使车辆被第三人开走,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并返还购车款20万元。
但李某辩称,双方达成口头车辆买卖协议,李某完成了车辆及相应证件的交付,郭某已经取得车辆所有权。车辆在郭某手中被第三人开走,其应通过公安机关将车辆追回,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返还车款。
法官提示:
本案中,郭某买车后却无法继续使用,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的目的没有实现。他在报警且无法追回车辆时,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和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第97条,李某作为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他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郭某赔偿20万元购车款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二、"虚假销售"
很多网友咨询过这样的问题:“真的不明白,汽车还可以虚拟销售?修车时发现自己的汽车还有几天出保修期了,可是发票明明还差几个月,怀疑有猫腻,一怒之下找经销商,被告知只是之前被虚拟销售。”
那么,什么是虚拟销售?
虚假销售或者说是虚拟销售,就是指一些汽车的销售商为了完成销售的业绩,使用虚拟的客户身份信息将车辆登记出库,且将在库的车辆登记为已经销售的一种虚假销售行为,它的目的在于制造出高销售量的假象。
典型案例
2017年7月,张某以26.5万元的价格向北京某汽贸公司购得福特牌小轿车一辆,双方签订《车辆订购协议书》,约定交付车辆为无瑕疵刚上市的全新车辆,新车享受两次免费保养。2017年9月,张某前往福特4S店保养时,被告知无法享受免费首保。经查询4S店的相关信息,该车辆有2016年9月17日的销售记录一次,购车人为山东某地的曾某,且车辆首保已经在其他地区的4S店备案,保养联售时已撕。
张某认为北京某汽贸公司隐瞒二次销售事实,属于销售欺诈行为,遂将北京某汽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三倍购车款79.5万元。
北京汽贸公司则表示,对于4S店记载的涉案车辆曾经销售过的记录,汽贸公司是不知情的。他们认为自己没有欺诈,不同意赔偿三倍的购车款。
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涉案车辆的确存在二次销售的事实,客观上缩短了车辆的保修期间,损害了张某的维修权利;而作为销售方,北京某某汽贸公司对于这个情况应当是知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构成欺诈,应适用三倍赔偿予以处理。
三、未告知PDI检测内容
PDI指的是“交付前检查”,是经销商将新车交付给消费者之前必须履行的检查程序。车越高档,电子自动化程度越高,PDI检查项目往往就越多。 新车从生产厂到达经销商处可能要经历几百上千公里的运输以及长时间的停放,期间有可能发生一些刮碰或其他意外情况(尽管概率很低)。为了确保向顾客交付的新车不存在任何问题,PDI检查必不可少,它代表了新车从运输商品到正式“解锁”投入使用的转折。
典型案例:
2016年7月,王某从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处购买全新黑色小轿车一辆,双方签订《新车销售合同》,王某依约支付车款49万元及车辆购置税5万元。后王某得知,该小轿车在交车前进行的PDI检测中被发现继电器出现问题,导致车辆打不着火,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对该部件进行了更换。
王某认为汽车销售公司未告知车辆销售之前维修过,侵害了自己的知情权,构成消费欺诈,遂将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新车销售合同》,同时要求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退还购车款、车辆购置税,并以三倍购车款赔偿其损失。
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辩称,在PDI检测中发现部件有问题并更换,属于汽车整备的过程,该过程无需告知王某,法律也没有明确相关告知义务。虽然消费者无法自行查看PDI检测的系统记录,但通过4S店工作人员是可以查询到的,并不存在隐瞒、欺诈行为,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未明确告知王某PDI检测中更换继电器是否损害其的知情权,以及上述行为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
因此,PDI操作的内容是否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应根据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消费心理及相关PDI操作是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来综合判断。根据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和消费心理,继电器影响车辆的启动功能,更换该部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故该事实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未将上述事实明确告知王某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案中,汽车销售公司未主动告知王某PDI检测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无需告知此行业惯例的错误认识,并不具有故意隐瞒的主观恶意,其行为不构成欺诈,不适用车款三倍的赔偿金。法院综合考量涉案车辆的车价、侵犯王某知情权的内容以及对消费心理受损的补偿等因素,酌定汽车销售公司赔偿王某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