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一直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特别是在一些沿海城地区,能被人称作“房东”,说明她们名下有价值不菲的资产,属于富裕阶层。在外人看来,守着这些资产放租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生活应该是每天都很开心。但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外人眼里风光的房东们,其实也有自己解决不了的烦心事。李阿姨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她有一套房子半年没收到房租了,住在里面的租客还不肯搬走,连法院判决都没用,让她很是烦恼。

李阿姨有一套72平的房子,两年前她把房子租给了经营婚纱店的老板李先生,租期三年,每月租金3000元,因为双方之前都认识,李阿姨给了对方优惠价,按她的说法,说这个价格其实只是市场价的一半。当时签合同时双方也明确注明,租房不得将房子转租。但在去年年底,李阿姨经人提醒时发现,房子里住进了其他的陌生人,她怀疑自己房子被租转出去了,但考虑到两人之间比较熟,李阿姨也一直没有要求终止合同。

去年李先生的婚纱店倒闭了,不过租她的房子倒没有退,直到今年4月份,才开始不交房租,不过房子不租了,他店里的员工却还住在里面,迟迟不肯搬走。李阿姨只好向法院起诉,而在今年8月份,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合同关系,并责令李先生补交3个月的租金。但直到现在,房子里还住了一对夫妻,不肯搬走,每次李阿姨前去说要收房时,对方就要死要活,其中那个女租客更是直接跪在地上,还威胁说要弄死她。

在这期间,李阿姨报了两次警,又叫人断了房子的水电燃气供应,但对方却一直不为所动,坚持不肯搬走,态度还很恶劣。从她手机中的录音里可以听到,租客杨先生无所谓地说着,“要照就照,又不是我租她的房子”,而那名女子则骂着“老妖婆”之类很难听的话。李先生表示,房子住的确实是他的员工,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欠了他10万块钱,两人商量好,房子给他住,房租由李先生交,但到了今年4月份的时候,双方债务就已经结清了。对于租客是不是把房子转租出去,他也不清楚。

既然李阿姨已经与李先生解除了租约合同,而杨先生夫妇她根本就不认识,也没有答租房合同,为什么这对夫妻一直不肯搬离?记者找到了杨先生夫妇,杨先生一说起房子的事情,心里也很生气:你断水断电,我们怎么生活?还要去外面一楼别人家去打水上来,很辛苦的。对于转租的说法,杨先生予以否认,称自己就是李先生的员工。他表示,自己不是不肯搬,但房东断水断气之后,他又叫人重新安装,花了2万多块钱,只要将这笔钱给他,他自然会搬走。

但律师表示,杨先生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租房合同解除后,李先生已经失去了对房子的所有权,被他安排住进房子的杨先生夫妻,也失去了继续使用房子的权利,应当立即搬离。如果确实有其他经济上的纠纷,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律师建议,如果报警后对方还不肯搬离,房东可以上诉法院申请强制搬迁。

不是自己的房子,没有签合同又没有交房租,却又赖着不走,这不就是“鸠占鹊巢”吗?杨先生说起为什么不肯搬离的时候还振振有词,称房东断了房子的水电燃气,导致自己多出了安装钱。却闭口不提,房东为什么要给你提供水电燃气服务?你租房了吗?交房租了吗?什么都没有,为什么还这么理直气壮地提要求呢?

房东跟租客发生矛盾的事情,笔者也是见得多了,通常都是房屋设施损坏,以及租金方面的问题,像杨先生这样赖着不走的事情还真的很少见,都是有家室的男人了,为什么做事就这么的没品呢?想要好的生活可以靠自己努力赚取,这样赖在别人身上占便宜的事情,真不像个大男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