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凭证_ 宝安将2021年秋季入学《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时间要求延至4月30日_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2月2日,小南从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获悉,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宝安区教育局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从此前2020年3月31日前延长至2020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

房屋租赁凭证

通告原文如下: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的4月30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日

【撰文】徐峰

【作者】

【来源】 深圳大课堂南方号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