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女士:
我和男友一起买一套房子,房产证只写了男友一位的名字。我应该与男友签订怎么样的协议,才能保证我能有一半对于房子的产权? 我们两个私下签可以吗?还是一定要到有关部门有公证人才可以?

律师解答: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归属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即产权登记在你男友名下,而你们只是恋爱关系,你未出资的,所以这套房屋归你男友所有。
但如果该房屋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且你们两人书面约定清楚这套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产权虽然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实际产权归你们双方所有,各享有一半产权份额等等的。只要该协议是你们两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有效。具体是否需要公证,以协议的约定为准。如果协议约定以签字为生效条件,那么可以不需要公证;如果协议约定以公证为生效条件,那么应办量相应的公证手续。
这里要提醒你注意一下,因为这套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即使你们双方签订协议,也可能会有男方隐瞒你将房屋售于他人等风险存在。而如果购房人为善意第三人的,你很难追回该房屋,对于你的损失,你只能要求请求男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