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法_ 勿信!大批药企、医院违反广告法!都别买了_广告法词汇

药品广告法

知药管家了解到,8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其中被点名的医药行业案例有6个。此次通报的医药行业虚假违法广告涉及5家医院,1家药品经营企业。涉及虚假宣传的药品涉及安宫牛黄丸等等,其中多为医院及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其疗效和安全保障性。具体详情如下:

药品广告法


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网站发布含有“出血更少、更安全”“切口无痕,恢复快”“20余年美胸经验、零事故、零担忧”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还在网站上发布含有医疗技术人员名义、形象和患者整形前后对比照片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2月,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万元。

山西荣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独有的2项国家专利技术‘AMI腺体免疫再建疗法’和‘RFA可视针孔超微创技术’”“一次性治愈不复发”“无一人复发”“254631例患者康复”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的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销售状况、曾获荣誉,以及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信息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验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19年6月,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8万元。


吉林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网站发布含有“治疗后效果显著,心脏病无需再用支架,彻底消除心肌梗死危险”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19年1月,原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道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上海中大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质子重离子中心,上海中大肿瘤医院”“靶向治疗……改变生活质量,生命延长5-15年”等内容的广告,该广告中存在虚假内容,且对医疗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2019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8.11万元。


大理祥云县博爱医院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其中还涉及6例保健食品企业,分别为:上海璟霆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雅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加速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康美信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深圳益肤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处罚的这些企业,生产的均为保健食品或化妆品,却在实际宣传中称可以治疗多种疾病,与药品混淆,公开宣传治疗效果,易误导消费者。涉及的产品有“大蒜复合片”“葡聚糖”“海补乐宝牌海补乐宝软胶囊”等等,请大家谨慎辨别。

第一批医药虚假广告案例


在5月8日国家市监局公示的《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告,其中药企医疗机构违法投放广告的案件有5起,通过媒体平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案件有3起,网销药品和药械违反广告法的案件有2起。8家涉药单位被罚款近400万。

3月6日达州一医药公司在其柜台上摆放有待销的“欣道苏通牌回春如意胶囊”“卓玛丹牌十五味龙胆花丸”两种药品,并在销售现场配有上述两种药品的宣传资料。

5月8日京京科肝泰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30万元。

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发布处方药广告案。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和天津通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罚款70万元

上海复大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3.45万元。

浙江绍兴上虞兴康可喜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河南许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曹清华胶囊也屡屡因为虚假夸张广告效果屡屡被市监局通报。

国家大力惩戒违法广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1月份就发布工作方案要加大重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督办力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发回震慑作用,并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强化广告导向监督。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方面的工作情况显示,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办案力度,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13万件,罚没金额7.58亿元。其中,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858件,占查办广告案件总数的9.3%,同比增长23.7%,罚没金额6010万元。其中,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26件,罚没金额1977万元;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全年共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3102件,同比增长55%。

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方面,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主席“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扎实开展“借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等专项整治行动。各省局也积极完成打击违法虚假广告的工作,纷纷交出了整治的典型案例。

各医药企业、机构不要为了利益而触犯法律的底线,害人害己,同时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 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勿受虚假广告误导。可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查询依法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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