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找到工作时,一般都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合订。但是,有的单位却是先和你签订用人协议,说是过段时间再签合同。其实,这是不合乎用人程序的。协议和合同虽然有相同的地方,但两者是有不同之处的。合同的主要特点是有一定的格式,内容明确详实,并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合同中要制订违约后的责任;协议的内一般没有合同的详尽,它一般是简单概括,没有双方当事人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违反协议的责任也不清楚。因此,如果只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那么在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有时候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利益。用人单位可能随时会辞退用工的。

在和用人单位签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会拿出一份定制好的合同,叫你看了后签字,而当你看了条款后,觉得有个别条款不合理,自己想要修改,可是用人单位就说这合同是制式合同,大家都是这样的,不能修改的。这时就要看自己的了,如果认为自己不能容忍合同的某些条款,就不要签。一般这种情况下要更改合同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是用人单位特约聘用人才,或许有能力和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合同。

合同中的空格都要填上,这也是很重要的。如果让空格就空在那里,很有可能成为自己的陷阱。要是别有用心的人在合同的空格处填上了不该填的内容,到时候想哭都找不到地方。因此,合同上要是有空格不用填的话,就划上一根斜线,防止以后出现差错。如果有内容补充或修改的话,可以签订一份合同的附件,在附件里写清楚要补充的内容或修的内容,只要在合同中写明是合同的附件,这个附件和合同一样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还有一个要注意合同中有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对许多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是写明工作地点,还要注意写得是不是详细,要是写了个大范围的话,有可能会把你支配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到时候是有苦说不出。比如合同上写了工作地点是北京市,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就把你分配到北京市的一个乡下偏僻的地方,说的也是北京市,可是工作条件可能相差多了。所以说工作地点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有的小企业可能会制订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的合同条款。比如和女员工签订这样的条款:三年之内不能生育,或者几年之内不准结婚等。这些违法的条款都是无效的,在签合同时也要注意。所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要仔细看清合同的所有条款,不要有先签了再说的心理,到时候万一有了纠纷,都是要按所的签劳动合同来处理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在签订时都是可以修改的。

如果你认为合同的有些条款不能接受,可以和用人单位商量,用人单位不同意的话,那就不要签,可以找另外的用人单位,因为签了就要按合同办事了。劳动合同不能修改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一对一签订的,不是用人单位同所有员工同时签订的。也就是说是用人单位分别和每一个员工单独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封闭式的法律关系,是与其他员工没有关系的。应该说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每个人都不会相同的,但是由于用人单位便于管理,一般都是用人单位预先制定好的。可这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说劳动合同是不能修改的托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