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法_ 生态环境部答问封面新闻:《长江保护法》计划年底前提请审议_环境保护法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答封面新闻记者称,“十九大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已经完成了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目前在制修订中的《长江保护法》,草案正在形成、完善,“计划今年底之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海洋环境保护法

生态环境部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王天宇

26日,在生态环境部的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向封面新闻记者介绍了近年来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进展情况及近期在制修订中的部分法律法规的特色亮点。

“十九大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已经完成了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别涛介绍,目前,已经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同时,在机构改革涉及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防沙治沙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5部法律中,目前已完成有关生态环境部职责条款的修改工作。

此外,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环评机构资质)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取消环保设施验收许可)等2部法律,已完成有关条款的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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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提问 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王天宇

针对目前正在制修订中的法律法规,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长江保护法》为例,别涛介绍了相关的进程和亮点。针对《长江保护法》,别涛强调,“这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总书记很关心,中央有关文件也有明确规定,这部法律是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起草的,目前正在抓紧进行之中。计划今年底之前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别涛介绍,《长江保护法》于2016年提出,目前,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牵头组织有关方面推动这项立法工作,已经开展多次调研、论证,相关稿子正在形成和完善之中。有关生态环境部门比较关注的问题,别涛表示,“长江保护涉及到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开发利用等,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们关注水污染的防治、水质量的改善、水生态的保护、水风险的防范和水安全的保障,特别是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环境部已提出相应条款,向全国人大环资委反映,许多基本精神得到原则采纳。我们将进一步配合环资委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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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答封面新闻 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王天宇

别涛同时告诉记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现在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家关注的也可以跟踪一下,有意见也可以借这个机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也可以跟我们反映。”据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去年由环保部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在今年6月完成审议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已在6月完成初次审议,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别涛强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有一些亮点值得关注。如,为了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引入信用记录制度,即将违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予以公示。

针对民众关心的生活垃圾管理,别涛称,“目前的草案明确提出生活垃圾的分类制度,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制度。”同时,针对大中建筑垃圾、快递包装垃圾、餐厨垃圾等作出新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此外,环保部去年向司法部报送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配合司法部修改审查。同时,有五部法律法规正在开展研究,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正在研究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在研究修订,“这个法是1996年公布的,有23年时间没有全面修改,也没有一个配套法规。这个法是明显落伍的。”另外,三个比较重要的行政法规分别是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监管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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