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律师_ 良心律师提醒: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注意这4点,很可能会吃亏_西城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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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律师提醒: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注意这4点,很可能会吃亏!第一、房屋过户的时间!过户的时间一定要明确的写进合同条款里,约定首付或者全款付完的时候过户,防止卖家收了钱不过户,到时候房价涨了趁机再索要更多的钱。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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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核实房产证上共有情况!如果在事先未查明房屋“共有情况”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很可能发生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出售房屋的情况,而这种处分行为由于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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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购房人联系地址!在你签订之后,开发商及银行需要通过这个联系地址邮寄相关票据文件,如销售合同、发票等等,此外,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了买卖双方的群里义务,如果在购房人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了违约行为,对方将向购房人邮寄律师函,一旦联系地址有误,履约时间价格受到影响,可能会被退房或者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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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空白条款要重视!有些购房者会直接忽略到空白条款,认为无关紧要,但不能排除一些人会利用这些空白处在合同上做手脚,危害你的利益。因此,在合同中有空白条款出现时,最好做相应标记,预防他人私自在合同上动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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