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_ 提存公证业务,让房产交易安全有保障!_公证处大厅

“谢谢,谢谢你们了!多亏有你们,帮我们解决了当前最大的一桩心事!”近日,80多岁的市民吕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专程来到我市公证处,对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真诚地感谢。

原来,就在上周,吕先生远在荷兰的女儿女婿专程赶回国内,带着吕先生和老伴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吕先生的女儿女婿特地陪同年迈的父母,来到我市公证处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然而,就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就房款支付问题难以达成一致。“他们买方已将壹佰万元定金打入房产中介的账户,并约定待我们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后,将剩余的购房款转入我们账户。对于这样的交易方式,我们一家并不放心。”卖方当事人吕女士说:“我们把房屋已经过户过给他们了,也就是房产证已经转给对方了,万一由于各种原因我们这个款项拿不到,而我们人又要离开中国,这个事情留给我们年迈的父母亲来处理,压力是特别重的。”

提存公证

一方面,卖方怕买方不付钱,另一方面,买方也怕房产过户前将购房款先支付给卖方,万一出现没法过户的情况该怎么办?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还发生了小小的不愉快,一桩买卖眼看着就要黄掉。

就在这时,我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后,马上给出了合理的法律建议。公证处工作人员韦丁楠说:“我们有一项业务叫提存公证,就是当买卖双方对什么时候支付购房款达不成统一意见时,买方可以先把购房款提存到公证处,简单地说就是买方把钱打进公证处专门的提存账户,等买卖双方完成房产交易过户,买方拿到不动产权证时,公证处就把购房款转交给卖方,如果买卖不成功,公证处就把钱退还给买方,你们双方都没有任何损失。”

在韦丁楠的协调帮助下,买方于当天将购房款打入了公证处提存账户,公证处免费为买卖双方办理了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配套的提存业务,顺利解决了原先因购房款如何支付而困扰买卖双方的难题。卖方也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天提取了所有购房款。最终,卖方吕女士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发自内心地为公证处工作人员点赞:“一天的时间,事情办得很顺利,我们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对我们普通公民的帮助。我非常深刻体会到,现在我们中国法制越来越完善。”

【名词解释】

所谓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

在上述案例中,中介和买方将全部费用打入公证处提存专户,待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时,即由公证部门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查询系统查询合格时,就将提存款项全部打入卖方账户,反之,全部款项退回买方账户,从而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受到任何损害。

本文由永康市公证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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