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2月7日,成都中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中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其中,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犯罪行为,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
案例:
网购2000个伪劣口罩高价出售
1月26日中午,四川绵阳。
游仙区小枧派出所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高价出售口罩。民警随即和工商、卫生等部门赶到现场,经查,售卖人近日在网上购买了2000个口罩,趁市场口罩紧缺,以每个口罩18元、25元等不同价格向群众兜售。工商和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该口罩还是伪劣产品。
目前,口罩被扣押,警方也移交给工商部门进一步查处。
将严惩这十类犯罪行为
记者注意到,成都中院发布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的十类犯罪行为,精准打击利用疫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犯罪行为,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借机造谣传谣犯罪行为,妨害公务犯罪行为,捕杀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走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制品犯罪行为,医用废物处置不当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和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审理涉疫情防控的医疗损害责任、劳动争议、合同、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知识产权以及破产等民商事案件。
并且,对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慎重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参与单位正常运转。
要从审判末端发现疫情防控前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当好法治参谋助手;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加大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突出典型司法案例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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