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文_广东新规:对于高风险项目,尽责仍不能完成的不纳入严重失信

◎ 科技日报记者 叶青

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机制,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推动科研诚信记录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28日,记者从广东省科技厅获悉,该省昨日正式发布《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监督职责、监督方式和诚信管理等方面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工作作出规范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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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据介绍,《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完善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营造求真务实的科研创新环境。

对于监督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绩效评估和评价等方式实施监督。

对于项目承担单位,也有规定。明确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加强管理工作记录,将有关信息录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并按照国家档案技术规范要求整理归档和集中管理项目档案,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同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定期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情况;遇有重大事项或者特殊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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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通过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进行全面统筹,建立起分工协同的科技计划项目“广东英文大监管”体系。并以信息化手段统筹监督计划实施、智能化监督、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打造监督的“广东英文千里眼”和“广东英文顺风耳”。

建立宽容失败机制

宽容失败才能从容创新。近年来,广东着力补上基础研究短板,《规定》也出台了相关规定,鼓励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沉下心。

《规定》明确,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的科技计划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规定》要求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宽容失败的机制,对于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始记录证明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允许结题,且不要求退缴已合法使用完毕的财政资金,不纳入严重失信记录,不限制项目承担人员再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全面松绑,落实科研领域“广东英文放管服”要求。《规定》明确项目现场监督原则上不得超过1次、项目检查材料“广东英文只报一次”,建立健全结果共享、线索移送通报、整改互认等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规定》的第六章,专门对诚信管理进行详细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诚信信息采集和记录、分级评价、案件调查处理等管理制度,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入其科研诚信档案。推动科研诚信记录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如在诚信审核发现科研诚信档案中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或者终身限制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关于科研成果的署名、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实验的可重复性等,项目负责人应当进行诚信和学术审核。

广东英文通过精准、高效的监督推动科技界作风学风好转,营造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上述负责人说。

来源:科技日报

编辑:张爽

审核:王小龙

终审:冷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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