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社区封闭管理造成的绕行不便,一对60多岁的兄弟辱骂并殴打了防疫警察
今天下午(3月2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审理普陀首例传染病防治和妨害公共服务案件。这两兄弟分别被法院判处7个月和6个月的有期徒刑,罪名是妨碍公务,为其故意行为付出代价。
曹和曹牟奎兄弟住在小区侧门附近的一栋住宅楼里。由于防疫和控制的需要,社区很快将关闭侧门,导致两人不得不绕道而行。曹和曹谋魁都认为关闭侧门会影响家人的出入,因此不高兴。2月10日,曹和曹谋魁想尽一切办法阻挠正在关门的工作人员,嘴里骂骂咧咧。维持现场秩序的警察立即上前劝阻。看到警察劝阻,兄弟俩不仅没有停下来,还辱骂和殴打警察,造成警察的脖子和手受伤,造成大量围观者。警察增援部队到达后,曹和曹谋奎被制服,并被传唤到公安机关。这两个人到达后,他们都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共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曹、、曹谋魁妨害公务罪的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曹和曹谋魁在到达时都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曹、和曹谋魁自愿、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承认涉嫌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他们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
审判中,曹、曹谋奎及其辩护人说,曹、曹谋奎是初犯、偶发性犯,主观恶性程度较轻,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上海普陀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曹谋奎犯有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曹和曹谋魁在防控新发冠状肺炎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拒绝遵守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的有关规定。暴力妨害公务,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酌情从重处罚被告到达案件现场后,他可以如实认罪。如果他已经认罪,如果他是初犯,他可能会被从轻处罚。上海普陀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张晓鸣何天木
编辑:詹岳
责任编辑: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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