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_无证倾倒建筑废弃物,两名当事人各罚款30万

近日,增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两起无证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并分别对当事人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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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去年11月,执法人员在增城区石滩镇黄冈中学附近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肖某雇用17辆重型自卸汽车运送废渣,并将废渣倾倒在黄冈中学旁边的空地上,而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理许可证。经核实,肖某17次共倾倒淤泥和渣土374立方米。去年12月,执法人员检查了仙村镇广元高速公路和大桥附近。他们发现当事人陈某未经许可,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理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了10辆重型自卸车和1台吊钩机器运输建筑垃圾,并将其倾倒在广元高速公路和大桥旁的鱼塘中。经核实,陈某共倾倒了20立方米建筑垃圾近日,根据《广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分别对肖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各罚款30万元。增城区市政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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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在运输和倾倒过程中存在泄漏、扬尘、飞灰等问题,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民健康。下一步,要加大对全区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各种非法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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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孝义、李大林通讯员罗艳婷

广州日报全媒体摄影记者乔、张孝义、李大林通讯员罗艳婷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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