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开具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应转移或改作他用,研发机构应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返还退税款
滞纳金=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设备折余价值\u设备原值)
设备折余价值=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累计折旧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的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