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英文_山西分阶段清理防碍公平竞争规章

中国质量新闻网(记者秦海峰)为有效清理山西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分阶段进行自查、检查和淘汰

本次清理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文件,以及“一案一议”等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清理的重点是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法规和做法。

阻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定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进入和退出条件;在没有公平竞争的情况下,经营者被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制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购买和使用;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设立具有批准性质的批准或事先备案程序;对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设置准入限制等。

限制货物和要素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限制外国货物和服务进入当地市场或阻碍当地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排除和限制外国运营商参与本地投标;排除、限制或者强迫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歧视性待遇应适用于当地投资或外国运营商设立的分支机构等。

违法实施差别和歧视性优惠政策;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监督和执法的各个方面,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特定经营者给予特殊处理等。

不正当干预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非法披露或者非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的;超越政府定价权限定价的;非法干预实施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等。

《通知》要求清洁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公平英文省、市、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进行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能被调整的,由继续行使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省、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按照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本次清理将分四个阶段进行:自查和分类、检查和调查、公共废物清除和总结报告。其中,3月31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将根据清理的范围和重点,对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查,并整理出可能需要清理和废止的政策措施清单。4月30日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部门清理出的可能需要清理和废止的政策措施进行检查。5月31日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消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作出结论,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调整。其中,对于立即终止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应设定合理的过渡期,最长过渡期不应超过3年。被废止的政策措施清单、调整后的政策措施内容、过渡期的设置以及政策措施执行期符合例外规定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6月15日前,各市、省有关部门将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政策措施进行废止和调整,并取得成效。7月1日之前,全省的清理报告将提交给全国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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