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获悉,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青年参军,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省退伍军人事务厅、省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事宜,完善了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可以向学校申请恢复学籍
《通知》提出,上半年获准参军的高职(专)和中等职业(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除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外,可以完成专业教学训练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只需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可毕业,参军后的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完成。兵役机关考试合格后,发给《军事实践考试表》。学校已批准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并享受应届毕业生参军的相关优惠政策。当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时,证书将直接颁发给学生本人或由家长代他领取。
经批准入伍的学生因身体原因退出军队的,可以向学校申请恢复学生身份,经批准后继续参加学习实习,考试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毕业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目标学生参军
目标师范毕业生或入伍学生,应向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果他在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退出现役,他的服务年限按服务年限计算,相当于履行2年教学协议的义务。退休后一年内,经本人申请,原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年与本人签订的协议安排任教。
定向培养的师范学生(含新生)入伍的,其服役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休后,继续完成学业,就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协议进行定向培养的师范生(包括新学员)和应届毕业生在服役期间因表现优异,经军队批准选拔为士官或晋升为军官的,经原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办理终止。如不办理注销手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终止协议
其他有针对性(包括企业委托培养)的大学生入伍参照正常军队规定执行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定向学生参军
大学生战士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加10分退休后
《通知》提出放宽退役大学生战士重返专业的限制退役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大学生和士兵可以复学并转学到学校的其他专业。
名大学生(包括大一新生)退休后返校免上军事技能培训课,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被招募去服义务兵役并从军队退役。符合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分为提高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第一次考试的奖励政策。获得二等功以上并符合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研究生。
获得三等或以上奖励可免入普通本科的
名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后参加普通本科升级为本科的考试,实行单独计划,录取比例不低于60%;获得三等奖或更高奖项的学生在完成高等职业(专业)学习后将不能进入普通本科课程。应征入伍在江西服义务兵役的非江西籍大学生,视为享受相关升学优惠政策的江西籍大学生。
大学毕业生入伍前在政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就业的,在服役期间保留其人事或劳动关系。退休后,你可以选择复职并重返工作岗位。服务年限按服务年限计算,服务年限随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龄累计计算。(记者高晓希实习生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