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报》3月1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扶贫合作,提高对口帮扶的准确性,促进在渝注册的山东省利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重庆劳务扶贫工作的通知》

实行劳动合作工作机制通知要求,各有关市要认真落实鲁、于签订的劳务扶贫合作协议,与区县对口单位建立劳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信息交流,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鼓励相关市和相应区(县)设立联络站,负责劳动合作的日常工作
开展就业安置招聘活动省、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门要共同努力,及时收集和开发适合贫困人口的工作岗位,组织企业在相应的区县进行巡回招聘,并向贫困地区的农村转移工作岗位。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建立正常的网上招聘机制,采用远程招聘、网上面试等方式,鼓励企业与贫困人群进行视频对接,降低求职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组织良好的劳动力投入支持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山东与重庆的劳务扶贫合作,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入,成功组织相应区县申报利卡贫困劳动力到山东就业,按人数每人120元的一次性就业和创业服务补贴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组织重庆市贫困职工进行档案卡培训,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对申报利卡的重庆市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天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鼓励省内技工学校在相应区县招收一批有档案卡的贫困家庭儿童,提供免费技术教育,毕业后做好就业服务,鼓励他们留在我省工作。
促进稳定就业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切实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权益,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山东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重庆市公民,给予每年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和每月1000元的跨省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以上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援助资金中列支
闪电记者刘少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