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网络海报新闻东营3月19日(记者王一菲)为规范东营市广场舞蹈活动,解决广场舞蹈对公众的干扰等突出问题,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东营市文化旅游局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制定了《东营市广场舞蹈活动管理条例》,为东营市广场舞蹈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基本指导。
规范指出,组建20人以上的广场舞队需向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备案备案时,提供组长信息、组员名单、活动区域和主要活动内容,并接受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备案团队自动获得参加各级广场舞培训和评选活动的资格。
广场舞活动应在开放场地进行,尽可能远离居民住宅各村(社区)应规划和完善场馆设施,为开展广场舞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协调场馆的使用、分布和管理,促进各广场舞队活动的和谐有序发展。
所有广场舞队必须事先征得村(社区)的同意原则上,活动在居民区的广场上进行。在夏季和秋季,不允许在上午6:00之后和晚上9:00之前进行活动,在冬季和春季,不允许在上午6:30之后和晚上8:30之前进行活动,以免打扰居民。如遇高考等特殊时期,音乐伴奏或广场舞活动应暂停。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现场不使用高音和音量的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白天不得超过55分贝,晚上不得超过45分贝,以免打扰他人休息。如果居民反映音量太高,他们应该做好解释工作,将音量调整到一个合理的范围。
广场舞队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广场舞活动健康向上发展不要用广场舞的名义进行非法集会、传销等非法活动,积极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